改革以來3次內源性經濟危機及其化解

2013-09-20 16:31:26

  1978-1997:改革以來3次內源性經濟危機及其化解

  如果把1988-1994年發生在中國的大危機與西方1929-1933年的大危機作客觀對比,應該能出一本很有比較研究價值的學術著作。但得堅持客觀地把1988-1989年的滞漲、1990-1991年的蕭條和1992年的复蘇、1993-1994年進入高漲的同時再次誘發高通脹的過程,看作一個比較典型的危機週期來作分析。誠然,中國1993年以後以應對危機的政府調控為實際內容的“深化改革”,及其造成內需下降導致的外向型經濟大轉型,對世界資本主義影響巨大,也給後輩留下了異常豐富的話題。

  一、危機四:1979-1980年改革以來的第一次經濟危機及借助“三農”的复蘇

  在七十年代連續增加外債轉化為赤字的壓力下,必須換匯還債。隨之是以中央財政“甩包袱”為內核的經濟體制改革--以“放權讓利”為名推動“地方工業化”(與1958年類似)。於是,一方面是最有創匯潛力的沿海率先得到對外開放的機會;另一方面,這些地方的對外負債只能由中央政府償還。於是中央與地方“條塊分割,尾大不掉”的利益關係更加複雜。

  二、危機五:1989-1990年改革以來的第二次經濟危機及“三農”應對

  八十年代因高增長+低上訪的“黃金十年”而名垂青史!其中有三種不同的原始積累或資本擴張:一是城市經濟基本完成了國家工業化原始積累,進入產業資本擴張階段;二是農村經濟休養生息、鄉鎮企業進入產業資本原始積累階段,遂使三農承載經濟危機能力增強;三是國家壟斷資本派生的“官二代”向“富二代”橫空轉世,官倒公司靠倒買倒賣、囤積居奇進行“權貴資本”的原始積累。這三者充滿矛盾的“諧振”造成經濟秩序混亂和貪污腐敗大量發生。

  三、第三次外資外債背景及其邏輯演變:1988-1994年:“關鍵要把出口創匯搞上去”

  日本高增長終結於房地產泡沫破滅,財政赤字與金融高負債,加速一般制造業的產業轉移。

  中國受制於外匯短缺、財政赤字和償債乏力,因而進一步放權讓利於並不承擔債務責任的地方政府,全國普遍出現“政府公司化”--各地政府借機攀比出台以“親資本”為內涵的改革政策,大規模招商引資和經濟過熱,遂使中央債務負擔陡增。

  四、危機六:1993-1994年改革以來第三次經濟危機及其外向型轉化

  鮮為人知的是:中國在20世紀90年代上半期相對於GDP的綜合債務率曾經高達140%以上(高於2010年歐債危機爆發時的平均水平)。但在那時,因1989年“政治風波”遭西方封鎖的中國沒資格呼救--西方主流輿論是“中國崩潰論”……在中國政府嚴酷的宏觀調控和自我緊縮的促推下,只能再次像1980年那次危機硬著陸在城市那樣,以深化改革為名內向型地“成本轉嫁”!在付出巨大財產損失和社會代價走出危機時,中國的國內戰略產業和高附加值產品出口及其利潤,都已經極高比例地受控於跨國公司了。

本文摘自《八次危機》


   在人們通常的意識形態中,中國沒有發生過經濟危機,也?可能發生經濟危機,最多只能算是經濟波動,而不能算是危機。但作者認為,中國不僅發生過經濟危機。而且中國自建國以來的六十年間,已經發生了8次經濟危機,而這些危機均與國家工業化階段性特徵有關:在 “城鄉”二元對立的基本體制矛盾約束下,工業化、城鎮化以及整個體制的改革所產生的制度成本均向“三農”轉嫁,因而城市的產業資本就可以實現“軟著陸”,原有體制得以維持;而不能直接向農村轉嫁的危機,就導致產業資本在城市“硬著陸”,引發政府財稅金融、乃至整個經濟體制的重大變革。
  中國政府已經認識到“三農”問題對整個國民經濟的重要作用,於是在2005年把“新農村建設”作為國家戰略,連續增加數萬億投資以吸納數千萬“非農”就業的舉措,最後成功地應對了2009年全球經濟危機,實現了“軟著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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