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概念選擇對資本管理和配置的影響
資本管理主要關註的是確定銀行應該持有的最優水平的資本額以及監管資本。因為有多重的資本概念以及多重的約束(包括對監管資本和經濟資本的約束),確定最優的資本額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種藝術。因此,銀行必須在以下兩個方面控制自身的資本充足率:一是針對最低監管要求的監管資本,二是針對經濟資本要求的可用資本。相應地,銀行要在賬面風險資本和風險資本市值兩個維度進行資本測算。此外,應該約束控制像一級資本比率之類的監管資本比率的變化對評級機構和股票分析師的潛在影響。既然銀行受到了資本的多重約束,理解監管資本與經濟資本要求之間的差異是十分重要的。這個任務在獨立的法人實體層面甚至比在銀行集團層面更加複雜。實際上,當監管資本要求高於經濟資本的時候,集團層面不同的法人實體之間可以相互進行補貼,而對於獨立的法人實體來說,監管資本與經濟資本之間的差異就更加明顯,並導致資本規劃以及績效評估更加困難。
舉例說明,我們可以假設有一個集團,其最低監管資本和賬面資本是一致的,但是其內部兩個法人實體A和B,受到的監管資本約束分別高於和低於自身的賬面風險資本。因為MRCR是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要滿足的,A相對於自身實際的經濟風險可能就是投資過度(如它可用的賬面資本遠遠高於賬面風險資本,因此應該滿足監管比率要求),而B就是相反的情況。因此,即便這兩個單位獲得同樣的經濟資本收益,銀行投資於B的資本回報率要高於A。這就會帶來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如何評估這兩個法人實體的相對績效(高級管理層是只關註經濟資本回報率,還是會在某種程度上考慮有差異的資本回報率);二是如果A和B兩個法人實體並非由銀行集團全部持有,該如何向所有的股東合理地分配紅利?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A實體的少數股東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會從B實體少數股東那里獲得補貼,從而可以獲得更高的資本回報率,因為A實體的超額資本在集團層面補償了B實體的資本不足。
由此導致的結果就是,銀行存在盡可能地縮小監管資本和經濟資本之間差距的動機,即便是在法人實體層面。例如,A單位會努力減少風險加權資產(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或者最大限度地增加二級資本,以減少為了達到監管標準而對核心資本的需求。無論如何,追求監管資本與經濟資本之間的完美均衡通常都只是一個理想的目標。
上面關於A單位和B單位的讨論還引出第2個問題。實際上,資本的多重測算除了會導致資本管理的問題之外,同時也會導致風險調整後的績效評估以及資本配置問題。如果資本配置的目標是在銀行層面實現風險—回報均衡的最優化,那麼風險調整收益測算的扭曲很可能會改變高級管理層所做的決策。即便資本配置決策並不是機械地由業務單位的歷史業績決定,歷史業績也還是會影響到資本配置決策。花旗集團2004年的年報上寫道:"風險資本(經濟資本)收益用於評估各項業務的經營績效,以及決定用於組織擴張的增量資本配置。"(花旗集團年報,2005年,72頁)。
由此產生兩個問題:①績效評估是應該基於監管資本還是基於經濟資本?還是兩者兼而有之?②如果是基於經濟資本,從風險調整後的績效評估的角度來看,到底是賬面風險資本還是風險資本市值更適用於資本測算?
第1個問題相對比較簡單。只要監管資本不進行硬性的約束,例如,銀行只要保持高於最低要求的資本,績效評估以及配置決策就應該只基於經濟資本。如果銀行為了滿足監管要求而被迫持有超過經濟資本要求的資本(例如,監管資本框架沒有考慮的風險分散效應導致經濟資本比監管資本更低),那麼額外的監管資本成本應該由各個業務單位根據各自的監管資本吸收水平來承擔。
雖然大多數人都認同應該把經濟增加值作為風險調整後的績效評估的基础,但是該使用哪個經濟資本的問題常常被忽視。原因很簡單:對於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賬面風險資本和風險資本市值都是十分接近的。但是,正如我們將在第5章看到的,如果業務風險被考慮進來,兩種測算方法會產生很大的區別。應該用風險資本市值來進行績效評估以及確定不同業務單位的盈利目標,因為它能更真實地從股東的角度反映業務的風險。因此,接下來本書將花費更多的篇幅用於讨論對於不同的風險、賬面風險資本和風險資本市值之間的差異。
近年來,國內銀行業對風險量化度量技術日益重視,但與國際先進銀行相比,國內銀行業的全面風險度量和經濟資本管理仍處於初始階段,風險度量技術與資本管理藝術仍未實現有效整合,尖端技術仍只被較少的專業人員所理解和掌握,相關的專業術語還沒有成為銀行經營管理的標準語言。本書是一本理論與實際緊密結合的著作。國內關於全面風險度量和資本管理的著述並不多見,本書是繼克里斯·馬滕的《銀行資本管理》之後,第二本有關銀行資本管理的譯著。本書不但論及了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業務風險的各種度量方法和技術,而且讨論了如何對風險進行集總。更為重要的是,本書還將風險度量拓展到了風險控制(包括如何設定風險限額、如何設定授信限額、如何根據風險進行定價)、風險調整績效測評以及資本配置、預算目標設定等銀行經營管理活動。此外,書中還穿插了大量的金融機構案例,說明讀者加深理解。
舉例說明,我們可以假設有一個集團,其最低監管資本和賬面資本是一致的,但是其內部兩個法人實體A和B,受到的監管資本約束分別高於和低於自身的賬面風險資本。因為MRCR是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要滿足的,A相對於自身實際的經濟風險可能就是投資過度(如它可用的賬面資本遠遠高於賬面風險資本,因此應該滿足監管比率要求),而B就是相反的情況。因此,即便這兩個單位獲得同樣的經濟資本收益,銀行投資於B的資本回報率要高於A。這就會帶來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如何評估這兩個法人實體的相對績效(高級管理層是只關註經濟資本回報率,還是會在某種程度上考慮有差異的資本回報率);二是如果A和B兩個法人實體並非由銀行集團全部持有,該如何向所有的股東合理地分配紅利?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A實體的少數股東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會從B實體少數股東那里獲得補貼,從而可以獲得更高的資本回報率,因為A實體的超額資本在集團層面補償了B實體的資本不足。
由此導致的結果就是,銀行存在盡可能地縮小監管資本和經濟資本之間差距的動機,即便是在法人實體層面。例如,A單位會努力減少風險加權資產(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或者最大限度地增加二級資本,以減少為了達到監管標準而對核心資本的需求。無論如何,追求監管資本與經濟資本之間的完美均衡通常都只是一個理想的目標。
上面關於A單位和B單位的讨論還引出第2個問題。實際上,資本的多重測算除了會導致資本管理的問題之外,同時也會導致風險調整後的績效評估以及資本配置問題。如果資本配置的目標是在銀行層面實現風險—回報均衡的最優化,那麼風險調整收益測算的扭曲很可能會改變高級管理層所做的決策。即便資本配置決策並不是機械地由業務單位的歷史業績決定,歷史業績也還是會影響到資本配置決策。花旗集團2004年的年報上寫道:"風險資本(經濟資本)收益用於評估各項業務的經營績效,以及決定用於組織擴張的增量資本配置。"(花旗集團年報,2005年,72頁)。
由此產生兩個問題:①績效評估是應該基於監管資本還是基於經濟資本?還是兩者兼而有之?②如果是基於經濟資本,從風險調整後的績效評估的角度來看,到底是賬面風險資本還是風險資本市值更適用於資本測算?
第1個問題相對比較簡單。只要監管資本不進行硬性的約束,例如,銀行只要保持高於最低要求的資本,績效評估以及配置決策就應該只基於經濟資本。如果銀行為了滿足監管要求而被迫持有超過經濟資本要求的資本(例如,監管資本框架沒有考慮的風險分散效應導致經濟資本比監管資本更低),那麼額外的監管資本成本應該由各個業務單位根據各自的監管資本吸收水平來承擔。
雖然大多數人都認同應該把經濟增加值作為風險調整後的績效評估的基础,但是該使用哪個經濟資本的問題常常被忽視。原因很簡單:對於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賬面風險資本和風險資本市值都是十分接近的。但是,正如我們將在第5章看到的,如果業務風險被考慮進來,兩種測算方法會產生很大的區別。應該用風險資本市值來進行績效評估以及確定不同業務單位的盈利目標,因為它能更真實地從股東的角度反映業務的風險。因此,接下來本書將花費更多的篇幅用於讨論對於不同的風險、賬面風險資本和風險資本市值之間的差異。
本文摘自《VaR和銀行資本管理》
近年來,國內銀行業對風險量化度量技術日益重視,但與國際先進銀行相比,國內銀行業的全面風險度量和經濟資本管理仍處於初始階段,風險度量技術與資本管理藝術仍未實現有效整合,尖端技術仍只被較少的專業人員所理解和掌握,相關的專業術語還沒有成為銀行經營管理的標準語言。本書是一本理論與實際緊密結合的著作。國內關於全面風險度量和資本管理的著述並不多見,本書是繼克里斯·馬滕的《銀行資本管理》之後,第二本有關銀行資本管理的譯著。本書不但論及了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業務風險的各種度量方法和技術,而且讨論了如何對風險進行集總。更為重要的是,本書還將風險度量拓展到了風險控制(包括如何設定風險限額、如何設定授信限額、如何根據風險進行定價)、風險調整績效測評以及資本配置、預算目標設定等銀行經營管理活動。此外,書中還穿插了大量的金融機構案例,說明讀者加深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