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決定行為
凡此種種,固然是企業的問題和責任,但單纯地靠呼籲和社會責任教育是難以根本扭轉上述局面的。作為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微觀經濟體,企業是在給定的制度約束條件下進行理性決策的。制度決定行為,企業的行為是現行制度環境之果。簡言之,企業是趨利避害的,制度環境鼓勵什麼、懲罰什麼,直接決定企業的行為取向。因此,與其哀歎企業不爭氣,不如反思制度環境如何改進。
首先,地方政府的國內生產總值崇拜導致了對環境和資源問題的漠視。招商引資之所以令地方政府樂此不疲,既是因為可以創造可觀的財政收入,更是因為國內生產總值仍是地方官員考核的主要指標。作為全球IT產業制造基地的蘇州,不僅創造了巨大的國內生產總值,更成為官員升遷的搖籃。這無疑將對其他地方政府產生很強的示範效應。由於只關註國內生產總值,地方政府往往在招商引資時不斷降低標準:以優惠價格為企業提供土地,對企業存在的環境污染、用工不合規等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終於帶來富士康跳樓事件之類的悲劇。
在經濟學中,“外部負效應”(negativeexternality)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如果企業可以通過逃避污染環境的責任等方式,將部分成本轉嫁給社會,將不可避免地導致對環境的過度利用。在現階段,已經出現了不少重金屬污染導致的群體性事件,政府對受污染影響的人群進行補償,實際上是承擔了污染企業所轉嫁出來的成本。
其次,強制標準的缺乏,導致企業知而不行。在市場經濟中,企業之間的合謀是違反《反壟斷法》的。在不能合謀的情況下,企業在決策時不得不顧及競爭對手的反應。以汽車行業為例,如果某企業主動提高汽車排放標準,雖然對社會有利,但該企業卻可能喪失相對於競爭對手的成本優勢。化解此類博弈難題,需要政府強制標準的介入。
企業和個人都具有一定的行為習慣和惰性。習慣的力量是強大的,我們在努力作出改變的同時,又往往會陷入惰性的陷阱。在“限塑令”出台之前,很多人雖然知道塑料袋對環境的破壞,但仍然覺得一個塑料袋無關緊要,往往知而不行。類似地,我國的酒店行業仍然流行的是一次性拖鞋、牙膏、牙刷,導致巨大的資源浪費。離開政府的強制規定,要改變殊為不易。
最後,利益集團導致執法不嚴甚至違法不究。近些年來,煤礦事故層出不窮,環境污染案例頻發。但深究之下,往往背後存在複雜的利益集團。地方官員屢屢成為幕後的保護傘。在現有的司法制度下,地方政府官員往往對法院系統有很大影響力,導致“選擇性執法”,被查處的只是那些沒有很強的關係背景、媒體和輿論壓力過大的專案。即使一些被查處的案例,也往往出現懲罰力度太小、幕後保護傘不能被揪出的問題。此外,執法部門對衆多企業參與的集體性違法表現得非常軟弱,例如湘江被污染,應追究誰的責任?絕不能因為違法企業衆多,就可以網開一面。
在市場經濟體系下,政府關註的焦點是財富在不同人群之間的橫向分配關係。在自由競爭實現的初次分配基础上,再通過稅收、轉移支付手段,實現二次分配,以避免貧富差距的過度懸殊。但是,政府、企業、個人都存在行為短期化的傾向,只關註當期的、自我的利益,而忽視財富和資源縱向的代際分配。由於未來的後代沒有辦法對今天的決策施加影響,合理的代際分配就取決於政府的遠見和責任。在代際分配中,最關鍵的資源就是環境和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
現有的增長模式也意味著我國消耗大量的資源,以低價銷售產品,去補貼歐美發達國家的居民。雖然二氧化碳屬於全球性資源,但礦產、河流等則是本國資源。以過度消耗本國資源的方式,換取巨額外匯儲備,而擁有外匯儲備的則是本來就已經過於強大的政府,此種策略,實屬不可取。
構建低碳社會的目標既明,我們需要聚焦的是如何執行而非空洞地呐喊。對企業和消費者進行教育固然有益,但更關鍵的是政府責任:確保司法獨立,突破利益集團的阻撓;制定低碳經濟的行業最低標準,促使企業集體向上提升而非向下沉淪;消除資源價格扭曲,避免對資源的過度利用。唯有構建起綠色制度,低碳社會的理想才能擁有現實的根基。
中國經濟獲得了史無前例的快速發展,但是在社會財富迅速積累的同時,中國社會也開始面對更為複雜的局面和種種社會問題,集中表現為大多數社會公衆幸福感的增長滞後於經濟發展,甚至不升反降——不安全感、焦慮感和不信任感普遍存在,而且與日俱增。對一個國家而言,人民幸福才是經濟發展的終極目的。因此,我們非常有必要深入反思經濟發展與人民幸福之間的差距。劉勝軍所著的《誰傷了你的幸福?》針對國人這種不幸福的生存狀態,從經濟和市場的角度出發,由現象到反思,深入淺出地講述中國經濟發展中面臨的問題和尋求解決的思路,進而探讨未來的改革之路。《誰傷了你的幸福?》適合公司白領、企業高管、政策研究者、政策制定參與者、關心個人生存環境的普通讀者。
首先,地方政府的國內生產總值崇拜導致了對環境和資源問題的漠視。招商引資之所以令地方政府樂此不疲,既是因為可以創造可觀的財政收入,更是因為國內生產總值仍是地方官員考核的主要指標。作為全球IT產業制造基地的蘇州,不僅創造了巨大的國內生產總值,更成為官員升遷的搖籃。這無疑將對其他地方政府產生很強的示範效應。由於只關註國內生產總值,地方政府往往在招商引資時不斷降低標準:以優惠價格為企業提供土地,對企業存在的環境污染、用工不合規等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終於帶來富士康跳樓事件之類的悲劇。
在經濟學中,“外部負效應”(negativeexternality)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如果企業可以通過逃避污染環境的責任等方式,將部分成本轉嫁給社會,將不可避免地導致對環境的過度利用。在現階段,已經出現了不少重金屬污染導致的群體性事件,政府對受污染影響的人群進行補償,實際上是承擔了污染企業所轉嫁出來的成本。
其次,強制標準的缺乏,導致企業知而不行。在市場經濟中,企業之間的合謀是違反《反壟斷法》的。在不能合謀的情況下,企業在決策時不得不顧及競爭對手的反應。以汽車行業為例,如果某企業主動提高汽車排放標準,雖然對社會有利,但該企業卻可能喪失相對於競爭對手的成本優勢。化解此類博弈難題,需要政府強制標準的介入。
企業和個人都具有一定的行為習慣和惰性。習慣的力量是強大的,我們在努力作出改變的同時,又往往會陷入惰性的陷阱。在“限塑令”出台之前,很多人雖然知道塑料袋對環境的破壞,但仍然覺得一個塑料袋無關緊要,往往知而不行。類似地,我國的酒店行業仍然流行的是一次性拖鞋、牙膏、牙刷,導致巨大的資源浪費。離開政府的強制規定,要改變殊為不易。
最後,利益集團導致執法不嚴甚至違法不究。近些年來,煤礦事故層出不窮,環境污染案例頻發。但深究之下,往往背後存在複雜的利益集團。地方官員屢屢成為幕後的保護傘。在現有的司法制度下,地方政府官員往往對法院系統有很大影響力,導致“選擇性執法”,被查處的只是那些沒有很強的關係背景、媒體和輿論壓力過大的專案。即使一些被查處的案例,也往往出現懲罰力度太小、幕後保護傘不能被揪出的問題。此外,執法部門對衆多企業參與的集體性違法表現得非常軟弱,例如湘江被污染,應追究誰的責任?絕不能因為違法企業衆多,就可以網開一面。
在市場經濟體系下,政府關註的焦點是財富在不同人群之間的橫向分配關係。在自由競爭實現的初次分配基础上,再通過稅收、轉移支付手段,實現二次分配,以避免貧富差距的過度懸殊。但是,政府、企業、個人都存在行為短期化的傾向,只關註當期的、自我的利益,而忽視財富和資源縱向的代際分配。由於未來的後代沒有辦法對今天的決策施加影響,合理的代際分配就取決於政府的遠見和責任。在代際分配中,最關鍵的資源就是環境和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
現有的增長模式也意味著我國消耗大量的資源,以低價銷售產品,去補貼歐美發達國家的居民。雖然二氧化碳屬於全球性資源,但礦產、河流等則是本國資源。以過度消耗本國資源的方式,換取巨額外匯儲備,而擁有外匯儲備的則是本來就已經過於強大的政府,此種策略,實屬不可取。
構建低碳社會的目標既明,我們需要聚焦的是如何執行而非空洞地呐喊。對企業和消費者進行教育固然有益,但更關鍵的是政府責任:確保司法獨立,突破利益集團的阻撓;制定低碳經濟的行業最低標準,促使企業集體向上提升而非向下沉淪;消除資源價格扭曲,避免對資源的過度利用。唯有構建起綠色制度,低碳社會的理想才能擁有現實的根基。
本文摘自《誰傷了你的幸福?》
中國經濟獲得了史無前例的快速發展,但是在社會財富迅速積累的同時,中國社會也開始面對更為複雜的局面和種種社會問題,集中表現為大多數社會公衆幸福感的增長滞後於經濟發展,甚至不升反降——不安全感、焦慮感和不信任感普遍存在,而且與日俱增。對一個國家而言,人民幸福才是經濟發展的終極目的。因此,我們非常有必要深入反思經濟發展與人民幸福之間的差距。劉勝軍所著的《誰傷了你的幸福?》針對國人這種不幸福的生存狀態,從經濟和市場的角度出發,由現象到反思,深入淺出地講述中國經濟發展中面臨的問題和尋求解決的思路,進而探讨未來的改革之路。《誰傷了你的幸福?》適合公司白領、企業高管、政策研究者、政策制定參與者、關心個人生存環境的普通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