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率應該怎樣算(2)
不能說國際會計準則對收入確認的觀點沒有道理,但是,我更喜歡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的做法,因為它披露了更多的信息。此外,還有一個問題,"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的稅費種類有: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這個範圍和國際會計準則剔出收入範圍的稅種範圍不盡相同。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我認為,有必要分稅種來考慮。如資源稅,計算毛利率時直接減去就可能導致對企業不同期間的盈利能力做出誤判。
營業稅金及附加本期發生數較上期發生數增加173476229.05元,主要原因為自2008年10月1日起資源稅計提標準由按生產的氯化鉀產量每噸45元/噸,提高至135元/噸所致。
原來,鹽湖鉀肥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大部分(資源稅)是按產量計稅的,怪不得它與收入的走勢不相匹配。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不減去營業稅金及附加的毛利率算法更符合會計的配比原則。
所謂配比原則,是指某個會計期間或某個會計對象所取得的收入應與為取得該收入所發生的費用、成本相匹配,以正確計算在該會計期間、該會計主體所獲得的淨損益。本例中鹽湖鉀肥為已生產、但未售出的產品所繳納的資源稅很有可能就已經計入損益了。
除資源稅外,營業稅是和公司的營業收入直接相關的,一般為公司營業收入的5%,因此無論減與不減,一般不會影響我們對其盈利能力的判斷,當然,減掉更有利於和其他行業的公司作比較。
消費稅則比營業稅複雜得多。以白酒企業為例,消費稅包括兩部分:20%的從價稅和0.5元/500ml的從量稅,但由於是對生產環節而非銷售環節徵收,從而給了企業避稅的空間。2009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加強白酒消費稅徵收管理通知》,通知稱,"為保全稅基,對設立銷售公司的白酒生產企業,稅務總局制定了《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見附件),對計稅價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雖然如此,白酒企業的實際稅負也還存在較大差別。
在這種情況下,計算毛利率時到底是減去營業稅金及附加好還是不減好?其實各有利弊。從分析企業實際盈利能力的角度來看,減去更好;從分析企業產品受消費者歡迎的程度來看,不減更好。
公司成品酒的包裝生產全部委託全資子公司江蘇洋河包裝有限公司進行,公司應交的消費稅及附加由受託方代扣代繳,公司對代扣代繳的消費稅及附加計入產品生產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發生額中的消費稅為公司銷售部分散酒繳納的消費稅。
公司委託加工成品酒由受託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及附加本期和上期分別為483420987.78元和355548104.53元。
我不認同洋河股份的上述解釋。洋河包裝既然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理應納入公司合並報表的範圍之內,而事實上也確實如此。那麼,在合並報表時就要抵消洋河股份(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內部交易。因此,所謂"公司對代扣代繳的消費稅及附加計入產品生產成本"只能是對母公司報表所作的解釋而不可能是對合並報表作的解釋。需要說明的是,在對上市公司進行財務分析時投資者通常都是對合並報表進行分析,洋河股份上述對營業稅金及附加的解釋也是在合並報表的會計報表附註中。
如果我們分析財務指標時不關註會計報表附註,就不能正確計算出洋河股份的毛利率。
如果企業繳納的流轉稅主要是增值稅,則其營業稅金及附加相對於營業收入而言金額很小,計算毛利率時減不減掉對稅金影響不大。不過,在分析其盈利能力發展趨勢時,我更願意採用不減稅的算法。這是因為,如果企業銷售正常,卻由於種種原因大量購進原材料,則進項稅額將大幅增加,繳納的增值稅減少,從而使得屬於營業稅金及附加範圍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減少,這樣在計算毛利率時如果減掉稅金就有可能高估企業的實際盈利能力。
本書的主要目標是說明投資者弄清楚如何活用財務指標和怎樣看透會計數字。作者根據大量真實的上市公司公開財報數據,詳細講解了盈利能力、淨資產收益率、營業利潤率、償債能力、毛利率、利息保障倍數等財務指標的計算、應用和分析重點。書中還結合具體例子,示範了如何客觀看待各類會計數字,做出恰當的投資決策。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我認為,有必要分稅種來考慮。如資源稅,計算毛利率時直接減去就可能導致對企業不同期間的盈利能力做出誤判。
營業稅金及附加本期發生數較上期發生數增加173476229.05元,主要原因為自2008年10月1日起資源稅計提標準由按生產的氯化鉀產量每噸45元/噸,提高至135元/噸所致。
原來,鹽湖鉀肥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大部分(資源稅)是按產量計稅的,怪不得它與收入的走勢不相匹配。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不減去營業稅金及附加的毛利率算法更符合會計的配比原則。
所謂配比原則,是指某個會計期間或某個會計對象所取得的收入應與為取得該收入所發生的費用、成本相匹配,以正確計算在該會計期間、該會計主體所獲得的淨損益。本例中鹽湖鉀肥為已生產、但未售出的產品所繳納的資源稅很有可能就已經計入損益了。
除資源稅外,營業稅是和公司的營業收入直接相關的,一般為公司營業收入的5%,因此無論減與不減,一般不會影響我們對其盈利能力的判斷,當然,減掉更有利於和其他行業的公司作比較。
消費稅則比營業稅複雜得多。以白酒企業為例,消費稅包括兩部分:20%的從價稅和0.5元/500ml的從量稅,但由於是對生產環節而非銷售環節徵收,從而給了企業避稅的空間。2009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加強白酒消費稅徵收管理通知》,通知稱,"為保全稅基,對設立銷售公司的白酒生產企業,稅務總局制定了《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見附件),對計稅價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雖然如此,白酒企業的實際稅負也還存在較大差別。
在這種情況下,計算毛利率時到底是減去營業稅金及附加好還是不減好?其實各有利弊。從分析企業實際盈利能力的角度來看,減去更好;從分析企業產品受消費者歡迎的程度來看,不減更好。
公司成品酒的包裝生產全部委託全資子公司江蘇洋河包裝有限公司進行,公司應交的消費稅及附加由受託方代扣代繳,公司對代扣代繳的消費稅及附加計入產品生產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發生額中的消費稅為公司銷售部分散酒繳納的消費稅。
公司委託加工成品酒由受託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及附加本期和上期分別為483420987.78元和355548104.53元。
我不認同洋河股份的上述解釋。洋河包裝既然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理應納入公司合並報表的範圍之內,而事實上也確實如此。那麼,在合並報表時就要抵消洋河股份(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內部交易。因此,所謂"公司對代扣代繳的消費稅及附加計入產品生產成本"只能是對母公司報表所作的解釋而不可能是對合並報表作的解釋。需要說明的是,在對上市公司進行財務分析時投資者通常都是對合並報表進行分析,洋河股份上述對營業稅金及附加的解釋也是在合並報表的會計報表附註中。
如果我們分析財務指標時不關註會計報表附註,就不能正確計算出洋河股份的毛利率。
如果企業繳納的流轉稅主要是增值稅,則其營業稅金及附加相對於營業收入而言金額很小,計算毛利率時減不減掉對稅金影響不大。不過,在分析其盈利能力發展趨勢時,我更願意採用不減稅的算法。這是因為,如果企業銷售正常,卻由於種種原因大量購進原材料,則進項稅額將大幅增加,繳納的增值稅減少,從而使得屬於營業稅金及附加範圍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減少,這樣在計算毛利率時如果減掉稅金就有可能高估企業的實際盈利能力。
本文摘自《價值投資,從看懂財報開始》
本書的主要目標是說明投資者弄清楚如何活用財務指標和怎樣看透會計數字。作者根據大量真實的上市公司公開財報數據,詳細講解了盈利能力、淨資產收益率、營業利潤率、償債能力、毛利率、利息保障倍數等財務指標的計算、應用和分析重點。書中還結合具體例子,示範了如何客觀看待各類會計數字,做出恰當的投資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