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衆熱議:恪守江湖道義還是踐行政府法規(2)
這次支付寶轉移事件中,核心問題是,孫正義和楊致遠希望採用VIE形式,通過內資公司領取支付牌照;而馬雲反對VIE結構,堅持要按政府法規辦事,要使支付寶“100%合法”,從而才能保證支付寶進一步做大做強。
有媒體指稱,在VIE問題的選擇上,馬雲做了一個“孤獨”的選擇。作為支付行業的老大和領頭羊,馬雲的選擇無疑將VIE模式推向不合規的灰色邊緣。要領央行的牌照必須廢除VIE協議,這意味著指VIE不合法。對於其他已經獲得支付牌照的企業,如騰訊的財付通和盛大的盛付通,如果是VIE結構的話,就面臨合法性的問題。這些公司如果也像馬雲一樣廢除VIE協議,作為上市公司,意味著將會面臨一大筆資產流失,同時也將面臨簽署和支付寶一樣的極為苛刻的補償協議。
如果把這個問題進一步延伸開去,如果VIE結構不合法,那麼這對海外上市的企業(包括那些吸納了海外風險投資但還沒有上市的企業)的股東來說,是災難性的。VIE結構里的海外公司,只是一個殼公司,因為擁有一份與內資公司的長期協議而有價值。如果協議出現問題,這個“殼”則一文不值。或者如果VIE下的內資企業,不具備按內資企業申請各種牌照的資格,這樣的結果也是災難性的。參照各互聯網公司的新聞轉載資格許可證、ICP、網遊等牌照,均是由內資企業申領。支付牌照的領取如果也按照這一標準執行的話,那麼這些企業立刻面臨非法經營的問題。
隨著VIE協議是否合法化問題的浮出水面,這使近期深受網路泡沫、財務造假等不利訊息影響的中國概念股,遭受雪上加霜的災難。對中國企業的融資環境、中國的整體經濟狀況,都將產生連鎖反應。
有人指責馬雲利用國家法律法規達到排斥外資的目的,但隨著補償協議的簽署,這種質疑不攻自破。
作為政府部門來說,在準入審批和牌照發放方面價值取向通常都是穩字當頭,寧可趨於保守也不會趨於激進,寧可過度攔截也不能輕易放行,寧可明確許可也不願模棱兩可。VIE結構其實並不是對監管的刻意規避和繞道而行,而是在法律法規還未註意和要求的情況下的一種商業利益的協議或約定。這種協議有利於過度監管中的中國企業利用國際資本發展和壯大自己,也有助於提升中國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可以說,如果沒有VIE結構,中國就不會出現新浪、搜狐、騰訊、網易等這樣的擁有數百億美元市值的互聯網巨頭,也不會出現優酷、360、京東商城、凡客誠品等一大批後起之秀,同樣也不會出現阿里巴巴和馬雲。有人說VIE是一個偉大的創舉,至少從結果上看這種說法並不為過。
有媒體批評說,馬雲作為行業的領軍人物,他本來完全有機會選擇通過捍衛公司治理的原則和底線從而推動監管部門對過度監管做出某種有利於中國產業和經濟長期發展的局部修正,但實際上最後卻選擇了觸碰這樣的原則和底線,同時還順帶把所有採用VIE結構的中國公司懸在了半空。但阿里巴巴只是一家民營企業,作為一個草根創業者,即便說馬雲因為眼光超前、膽識過人,搶占了發展的先機,率先將阿里巴巴做出行業巨頭,但馬雲並不是人們想象中的擁有三頭六臂無所不能的人,在政府嚴格的法律法規面前,同樣只是一個創業者的馬雲又能有何作為?
還是馬雲的創業合伙人虞鋒說得好:在中國這個創業環境下,希望輿論和新聞給創業家們帶來一個更寬鬆的環境,很多事情,要在當事人把事情做完了,尘埃落定以後再來做評論,讓創業者能夠有更好的心態,在更好的創業環境中做自己的事情。
從歷經八年“抗戰”一朝上市,到如今的“退市”;從阿里巴巴對雅虎“蛇吞象”的並購,使馬雲成為國內互聯網的一匹“黑馬”,到阿雅股權戰爭爆發,馬雲險失控股權,再到沸沸揚揚的馬雲將收購雅虎的傳聞;從阿里巴巴一路走來以“誠信”為本,到阿里巴巴B2B深陷“欺詐門”醜聞;從支付寶這個金融行業“攪局者”的“非法”問世到領取“準生證”時引起的與兩大股東的“冷戰”;從淘寶網從創業者的樂園蛻變為“售假平台”,到馬雲忍痛推新規引發的“網商暴動”……
馬雲,這個曾經的創業教父,衆多創業者心目中的創富英雄和偶像,一夜之間幾乎被衆多負面新聞“擊倒”。我們該如何看待昔日的偶像馬雲,如何理解今日阿里巴巴深陷的種種危機?如何看待馬雲在創業時期和守成時期的“變化”?如何理解馬雲2011年遭受的三大“風波”?中國電子商務及民營企業上市之路將何去何從……本書將獨家破解層層神秘疑雲。
有媒體指稱,在VIE問題的選擇上,馬雲做了一個“孤獨”的選擇。作為支付行業的老大和領頭羊,馬雲的選擇無疑將VIE模式推向不合規的灰色邊緣。要領央行的牌照必須廢除VIE協議,這意味著指VIE不合法。對於其他已經獲得支付牌照的企業,如騰訊的財付通和盛大的盛付通,如果是VIE結構的話,就面臨合法性的問題。這些公司如果也像馬雲一樣廢除VIE協議,作為上市公司,意味著將會面臨一大筆資產流失,同時也將面臨簽署和支付寶一樣的極為苛刻的補償協議。
如果把這個問題進一步延伸開去,如果VIE結構不合法,那麼這對海外上市的企業(包括那些吸納了海外風險投資但還沒有上市的企業)的股東來說,是災難性的。VIE結構里的海外公司,只是一個殼公司,因為擁有一份與內資公司的長期協議而有價值。如果協議出現問題,這個“殼”則一文不值。或者如果VIE下的內資企業,不具備按內資企業申請各種牌照的資格,這樣的結果也是災難性的。參照各互聯網公司的新聞轉載資格許可證、ICP、網遊等牌照,均是由內資企業申領。支付牌照的領取如果也按照這一標準執行的話,那麼這些企業立刻面臨非法經營的問題。
隨著VIE協議是否合法化問題的浮出水面,這使近期深受網路泡沫、財務造假等不利訊息影響的中國概念股,遭受雪上加霜的災難。對中國企業的融資環境、中國的整體經濟狀況,都將產生連鎖反應。
有人指責馬雲利用國家法律法規達到排斥外資的目的,但隨著補償協議的簽署,這種質疑不攻自破。
作為政府部門來說,在準入審批和牌照發放方面價值取向通常都是穩字當頭,寧可趨於保守也不會趨於激進,寧可過度攔截也不能輕易放行,寧可明確許可也不願模棱兩可。VIE結構其實並不是對監管的刻意規避和繞道而行,而是在法律法規還未註意和要求的情況下的一種商業利益的協議或約定。這種協議有利於過度監管中的中國企業利用國際資本發展和壯大自己,也有助於提升中國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可以說,如果沒有VIE結構,中國就不會出現新浪、搜狐、騰訊、網易等這樣的擁有數百億美元市值的互聯網巨頭,也不會出現優酷、360、京東商城、凡客誠品等一大批後起之秀,同樣也不會出現阿里巴巴和馬雲。有人說VIE是一個偉大的創舉,至少從結果上看這種說法並不為過。
有媒體批評說,馬雲作為行業的領軍人物,他本來完全有機會選擇通過捍衛公司治理的原則和底線從而推動監管部門對過度監管做出某種有利於中國產業和經濟長期發展的局部修正,但實際上最後卻選擇了觸碰這樣的原則和底線,同時還順帶把所有採用VIE結構的中國公司懸在了半空。但阿里巴巴只是一家民營企業,作為一個草根創業者,即便說馬雲因為眼光超前、膽識過人,搶占了發展的先機,率先將阿里巴巴做出行業巨頭,但馬雲並不是人們想象中的擁有三頭六臂無所不能的人,在政府嚴格的法律法規面前,同樣只是一個創業者的馬雲又能有何作為?
還是馬雲的創業合伙人虞鋒說得好:在中國這個創業環境下,希望輿論和新聞給創業家們帶來一個更寬鬆的環境,很多事情,要在當事人把事情做完了,尘埃落定以後再來做評論,讓創業者能夠有更好的心態,在更好的創業環境中做自己的事情。
本文摘自《誰認識馬雲2》
從歷經八年“抗戰”一朝上市,到如今的“退市”;從阿里巴巴對雅虎“蛇吞象”的並購,使馬雲成為國內互聯網的一匹“黑馬”,到阿雅股權戰爭爆發,馬雲險失控股權,再到沸沸揚揚的馬雲將收購雅虎的傳聞;從阿里巴巴一路走來以“誠信”為本,到阿里巴巴B2B深陷“欺詐門”醜聞;從支付寶這個金融行業“攪局者”的“非法”問世到領取“準生證”時引起的與兩大股東的“冷戰”;從淘寶網從創業者的樂園蛻變為“售假平台”,到馬雲忍痛推新規引發的“網商暴動”……馬雲,這個曾經的創業教父,衆多創業者心目中的創富英雄和偶像,一夜之間幾乎被衆多負面新聞“擊倒”。我們該如何看待昔日的偶像馬雲,如何理解今日阿里巴巴深陷的種種危機?如何看待馬雲在創業時期和守成時期的“變化”?如何理解馬雲2011年遭受的三大“風波”?中國電子商務及民營企業上市之路將何去何從……本書將獨家破解層層神秘疑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