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收入與國民收入分配(II)(1)
本部分是筆者完成的第二個灰色收入研究報告,發表於2010年6月份。該課題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課題,課題顧問:宋曉梧、石小敏。
本報告基於2009年對全國64城市四千多戶城市居民家庭收支的調查數據,採用分組比較法和模型分析法,對城鎮居民收入統計數據進行了檢驗。推算結果顯示,占全國城鎮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家庭,200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至少應為13.9萬元,而不是統計數據顯示的4.4萬元。全國沒有體現在居民收入統計中的隐性收入,高達9.3萬億元,其中5.4萬億元可稱為灰色收入;約2/3集中在10%的城鎮最高收入家庭。將隐性收入包括在內,全國居民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的家庭人均收入差距應從統計數據顯示的23倍調整到65倍。
與筆者前一個報告推算的2005年居民收入相比,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都比2005年增加了近一倍,增速明顯快於名義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速度。隐性收入的主要部分是由於制度缺陷導致的灰色收入,與腐敗密切相關,主要來源於權力與資本的結合。灰色收入的大量存在和迅速膨脹嚴重扭曲了國民收入分配,說明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已經嚴重滞後。如不改變,最終會將社會引向發展停滯和嚴重危機。
為此,必須切實推進政治體制和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建設一個政治上公開透明、民主和諧,經濟上公平競爭的社會;形成一個在陽光下運作、行政管理有序高效的政府;也才能建設一個和諧、健康、公平、公正、持續發展的社會。
前言
2005~2006年,我們在全國各地幾十個不同規模城市進行了城鎮居民收入與消費調查。在此基础上,2007年筆者發表了題為《灰色收入與居民收入差距》的研究報告。在這個報告中,筆者推算我國在2005年的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有4.8萬億元沒有反映在居民收入統計數據中的隐性收入,主要發生在高收入階層。筆者認為這些隐性收入的大部分屬於“灰色收入”。筆者通過對城鎮居民分組收入數據進行校正,發現在包括了隐性收入後,城鎮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家庭之間的收入差距從9倍擴大到了31倍;全國居民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家庭之間的收入差距從21倍擴大到了55倍。這意味著我國國民收入的分配失衡比過去所普遍了解的情況更加嚴重。
該報告還根據家用汽車擁有量、商品住宅銷售量、私人出境旅遊的人次數以及銀行存款的分佈數據,從不同角度對居民收入(主要是高收入居民的收入)進行了估計,從而對上述推算結果進行了交叉驗證。同時也對灰色收入的來源進行了一些初步分析,認為這主要是由體制上的缺陷造成的,因此迫切需要推進體制改革來解決國民收入分配失衡問題。
上述推算的方法和結果是否可信?經過幾年之後,國民收入分配狀況發生了哪些變化?為了回答這些問題,我們於2009年再次組織進行了城鎮居民家庭收支調查(採集的數據為2008年全年數據),並在調查數據的基础上進行了新的研究分析。本報告就這次調查的範圍、調查和分析方法以及研究結果進行陳述,並在此基础上進一步分析國民收入分配失衡的現象和所需要的應對措施。
本報告的第一部分陳述我們的城鎮居民收入調查方法和樣本分佈情況。第二部分講述分析方法,報告技術分析的結果。第三部分在調查數據和技術分析的基础上,推算我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真實水平和真實的收入差距。第四部分是對灰色收入來源的進一步分析。第五部分分析灰色收入對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影響。第六部分是本報告的結論。
“十二五”規劃指出,收入分配改革將是未來改革的重中之重。中國經濟發展這塊蛋糕做大到一定程度之後,如何切蛋糕將成為最重要的課題。這將直接關係到蛋糕能不能繼續做大。目前,腐敗相關的灰色收入正在迅速膨脹,成為導致中國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因素。
本書是兩次清算“灰色收入”的經濟學家王小魯近幾年來相關文字的首次結集,通過對中國收入差距的變動趨勢和真實收入狀況的數據挖掘,對中國國民收入真實數據和差距,以及其產生的原因進行了深入的思考與分析,指出全國城鎮居民收入中沒有統計到巨量“灰色收入”的存在,得出導致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主要原因不在於市場化,而在於制度不健全所導致的腐敗和灰色收入使收入分配扭曲和社會兩極分化的結論。作者指出,這是對建設和諧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的最大威脅,根本解決收入分配失衡問題有賴於推進體制改革,建立一個公開、透明、有嚴格管理制度和受社會公衆監督的政府管理體制和財稅體制,建設一個法制社會。
本報告基於2009年對全國64城市四千多戶城市居民家庭收支的調查數據,採用分組比較法和模型分析法,對城鎮居民收入統計數據進行了檢驗。推算結果顯示,占全國城鎮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家庭,200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至少應為13.9萬元,而不是統計數據顯示的4.4萬元。全國沒有體現在居民收入統計中的隐性收入,高達9.3萬億元,其中5.4萬億元可稱為灰色收入;約2/3集中在10%的城鎮最高收入家庭。將隐性收入包括在內,全國居民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的家庭人均收入差距應從統計數據顯示的23倍調整到65倍。
與筆者前一個報告推算的2005年居民收入相比,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都比2005年增加了近一倍,增速明顯快於名義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速度。隐性收入的主要部分是由於制度缺陷導致的灰色收入,與腐敗密切相關,主要來源於權力與資本的結合。灰色收入的大量存在和迅速膨脹嚴重扭曲了國民收入分配,說明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已經嚴重滞後。如不改變,最終會將社會引向發展停滯和嚴重危機。
為此,必須切實推進政治體制和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建設一個政治上公開透明、民主和諧,經濟上公平競爭的社會;形成一個在陽光下運作、行政管理有序高效的政府;也才能建設一個和諧、健康、公平、公正、持續發展的社會。
前言
2005~2006年,我們在全國各地幾十個不同規模城市進行了城鎮居民收入與消費調查。在此基础上,2007年筆者發表了題為《灰色收入與居民收入差距》的研究報告。在這個報告中,筆者推算我國在2005年的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有4.8萬億元沒有反映在居民收入統計數據中的隐性收入,主要發生在高收入階層。筆者認為這些隐性收入的大部分屬於“灰色收入”。筆者通過對城鎮居民分組收入數據進行校正,發現在包括了隐性收入後,城鎮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家庭之間的收入差距從9倍擴大到了31倍;全國居民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家庭之間的收入差距從21倍擴大到了55倍。這意味著我國國民收入的分配失衡比過去所普遍了解的情況更加嚴重。
該報告還根據家用汽車擁有量、商品住宅銷售量、私人出境旅遊的人次數以及銀行存款的分佈數據,從不同角度對居民收入(主要是高收入居民的收入)進行了估計,從而對上述推算結果進行了交叉驗證。同時也對灰色收入的來源進行了一些初步分析,認為這主要是由體制上的缺陷造成的,因此迫切需要推進體制改革來解決國民收入分配失衡問題。
上述推算的方法和結果是否可信?經過幾年之後,國民收入分配狀況發生了哪些變化?為了回答這些問題,我們於2009年再次組織進行了城鎮居民家庭收支調查(採集的數據為2008年全年數據),並在調查數據的基础上進行了新的研究分析。本報告就這次調查的範圍、調查和分析方法以及研究結果進行陳述,並在此基础上進一步分析國民收入分配失衡的現象和所需要的應對措施。
本報告的第一部分陳述我們的城鎮居民收入調查方法和樣本分佈情況。第二部分講述分析方法,報告技術分析的結果。第三部分在調查數據和技術分析的基础上,推算我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真實水平和真實的收入差距。第四部分是對灰色收入來源的進一步分析。第五部分分析灰色收入對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影響。第六部分是本報告的結論。
本文摘自《灰色收入與發展陷阱》
“十二五”規劃指出,收入分配改革將是未來改革的重中之重。中國經濟發展這塊蛋糕做大到一定程度之後,如何切蛋糕將成為最重要的課題。這將直接關係到蛋糕能不能繼續做大。目前,腐敗相關的灰色收入正在迅速膨脹,成為導致中國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因素。本書是兩次清算“灰色收入”的經濟學家王小魯近幾年來相關文字的首次結集,通過對中國收入差距的變動趨勢和真實收入狀況的數據挖掘,對中國國民收入真實數據和差距,以及其產生的原因進行了深入的思考與分析,指出全國城鎮居民收入中沒有統計到巨量“灰色收入”的存在,得出導致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主要原因不在於市場化,而在於制度不健全所導致的腐敗和灰色收入使收入分配扭曲和社會兩極分化的結論。作者指出,這是對建設和諧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的最大威脅,根本解決收入分配失衡問題有賴於推進體制改革,建立一個公開、透明、有嚴格管理制度和受社會公衆監督的政府管理體制和財稅體制,建設一個法制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