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美分對男人的一美元

  在《聖經-利未記》中,上帝教導摩西告誡以色列人,在計算什一稅時,女人值30金幣,男人值50金幣,比率是60%。從1930年到1980年的50年里,有點詭異的是,雇用女性的價格正符合《聖經》規定的比率:全職女性的收入只有男性的60%。在20世紀80年代,這個比率開始變化。到1993年,男性每掙一美元,全職女性平均掙77美分。1997年差距再次拉大,全職女性每週中等水平的收入是男性的75%。

  但是,仔細觀察就會發現,還是那個60美分同一美元的比率。一般衡量異性間的工資差距是比較一年到頭都工作的男女雙方的小時工資。但這種比較只涵蓋同男人一樣工作的女性,而把大多數女性排除在外。我們知道,孩子在18歲以下的母親只有大約一半有全職的、按年薪計算的工作。根據經濟學家、國會預算辦公室前主任瓊-奧內爾的說法,“全年全職的員工未必能代表所有員工。與男人相比,婦女常常不屬於此類”。

  只有比較全職和非全職的男女勞動力的收入,才能看出收入的真實差距。猜猜看我們發現了什麼?1999年,所有女性勞動力的平均收入是男性的59%。打工掙錢的女性仍被固定在古老的《聖經》規定的價格上。

  我的研究還發現了其他60%的比率:對斯坦福商學院1982年畢業生的調查發現,畢業10年後,有工作的女工商碩士(包括全職和非全職)的中等收入是8.13萬美元,男性的中等收入是13.91萬美元。女性的份額又是58%。另外一項研究的對象是密歇根大學法學院1974年的畢業生,研究表明,到80年代末,女性收入是男性收入的61%,盡管96%的女性有工作,在培訓方面也同男性沒有區別。這項研究的作者下結論說,女性的家務負擔“肯定是男女收入差距的一個最重要原因”。

  保守派經常吹噓女性的經濟收入如何如何,目的是指責那些沒有鳴金收兵的維護婦女權益的人們總是在找碴兒。在《誰竊走了女權主義?》一書中,克里斯蒂娜-霍夫-薩默斯痛斥了女權主義活動家,她們喋喋不休地宣稱男人掙一美元女人只掙59美分,這樣說“非常錯誤,而且也是陳詞濫調”。薩默斯這樣說也許沒錯,假如對她所說的“平凡瑣事”忽略不計的話。可所謂的“平凡瑣事”正是那些承擔撫育子女責任的女性在工作方式上迥異於其他人。如果我們對男女收入的真實差距感興趣,這些不起眼的瑣事就會告訴我們真相。

  

本文摘自《媽媽值多少錢》


60美分對男人的一美元   她們擔任著管家、廚師、司機、教師、心理咨詢師,一人獨當多面,辛勞一年卻分文沒有。而且,只要一說起也應該給媽媽們發工資,人們就會辯驳:辞職當全職媽媽,是母親們自己的選擇!履行媽媽的職責天經地義,發工資是亵渎了這個神聖的使命!男人們在獨自養孩子養老婆! ……
  在很多人想當然地認為女性已享有大部分權利的時代,媽媽們一方面被無限制的地位拔高,一方面卻完全無視其創造的價值。她們被當做是“被養著”的,不再被列為勞動力,在官方經濟學指標中得不到任何衡量,甚至沒有保姆所享有的權利,既沒有離婚後的失業保險,也沒有工傷後的社會保障福利。 但是,媽媽們真的不創造經濟價值嗎?當然不是! 如果將母親擔任的各個角色的經濟價值均衡計算,會超過大多數城市女性白領。 在《媽媽值多少錢(世界上最重要的工作為何不計薪酬)》令人振奮的母親宣言中,安·克里滕登對各國父母們作了數百次採訪,並通過對經濟學、社會學、公共政策等的5年多研究,《媽媽值多少錢(世界上最重要的工作為何不計薪酬)》揭示了母親勞動所創造的價值與獲得的回報之間那種驚人的差距。同時,她也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明確的解決方法,號召全社會共同關註和解決母親的價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