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戰後香港金融業的複蘇與發展(2)

2013-11-15 10:34:39

    匯豐銀行的“迫簽紙幣”。
    在外匯管制時期,香港政府將所有銀行分為兩類: 授權外匯銀行(Authorized Exchange Bank)和非授權外匯銀行(Non Authorized Exchange Bank)。凡在香港註冊的銀行,均可申請為授權外匯銀行,但限在官價外匯市場買賣,按公訂匯率交易,在規定的範圍内無須得到政府外匯統制處批準即可直接辦理,其外匯結餘須向政府結匯。非授權外匯銀行則可在自由外匯市場以自由價格交易,外匯餘額不須向政府結匯,但參加英鎊交易則受到限制。戰前,經政府核準的授權外匯銀行共19家,包括匯豐銀行、渣打銀行、有利銀行、通濟隆、大通銀行、萬國寶通銀行、東方匯理銀行、華比銀行、
    1940年代末的發昌銀號。
    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廣東銀行、廣西銀行、東亞銀行、華僑銀行、荷蘭小公銀行、荷蘭安達銀行、正金銀行及台灣銀行。同時亦準許若幹銀號辦理與中國間的匯兌業務。
    香港光複後,香港政府繼續實行戰前的外匯管制。這一時期,外資銀行、華商銀行以及銀號錢莊等均紛紛籌劃複業。1945年内率先複業的外資銀行計有: 匯豐銀行、渣打銀行、法蘭西銀行、有利銀行、荷蘭銀行、大通銀行、運通銀行、荷蘭安達銀行、華比銀行等九家。匯豐銀行早在日本侵占香港前夕已將總行遷往英國倫敦,英軍重返香港後,匯豐銀行的高級職員即奉倫敦總行之命返回香港,籌劃在香港複業。
    戰後的永隆銀號。
    9月下旬,匯豐銀行開始有限度營業。11月2日,匯豐恢複外匯挂牌。
    匯豐銀行複業後面對的最急迫任務,就是如何解決“迫簽紙幣”問題。匯豐認為,盡管它不必為這些鈔票的發行負責,但拒絕支付這些鈔票將有損匯豐銀行的信譽,決定承付全部“迫簽紙幣”。1946年4月2日,香港政府亦宣佈承認這批“迫簽紙幣”。港府與匯豐共同制訂“迫簽紙幣”合法化方案,匯豐同意將100萬英鎊存入外匯基金,作為這些非法額外發行港幣的部分保證金,而港府則同意在若幹年内將該項外匯基金投資所得的利息用以補足缺額。這一決定事後證明對香港貨幣和銀行制度的發展起了關鍵的作用,有關安排使匯豐和港府在資金方面有所損失,但卻贏得了市民對港幣可靠性的信任。〔1〕
    1940年代末的銀號廣告。
    1945年内率先複業的華商銀行及中國官辦銀行計有: 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華僑銀行、東亞銀行、上海商業銀行、鹽業銀行、永安銀行、國民商業銀行、康年銀行、中國國貨銀行、汕頭商業銀行、廣東銀行等十數家。東亞銀行於9月14日複業,即在日本投降後一個月重新開張。東亞銀行很快與海外的代理人及客戶重新建立聯系,使存款迅速增加。1946年底,東亞銀行的存款已達到破記錄的5200萬元,記錄在案的顧客接近12000戶。〔2〕
    1945年内,率先複業的銀號有: 道亨銀號、永隆銀號、恒生銀號、廣安銀號、富記銀號、昌記銀號、季記銀號、萬發銀號、萬昌銀號、和祥銀號、昌興合銀號、英源銀號、騰記銀號、英信銀號、財記銀號、發昌銀號等。這一時期,新成立的銀號有: 永泰銀號、明德銀號、佑德銀號、永明銀號、利成銀號及合記銀號等。其中,道亨銀號、永隆銀號、廣安銀號、永泰銀號等,因為聯號較多,營業最為發達。同年12月1日,金銀業貿易場正式複業。
    戰後初期,香港經濟並未走上軌道,銀行業務仍未全部恢複,外匯買賣也無從做起。唯市面不景,治安不好,劫案時有發生,遂使遊資趨避銀行,各銀行存款均有增加。但由於銀行資金沒有出路,各銀行對存款都不表歡迎,對活期存款大都不付利息。相比之下,銀號業務則成為當時香港經濟中最蓬勃者,1945年年底,一般銀號均有10萬、8萬元的盈利,規模較大的銀號所賺盈利則約40萬元。

本文摘自《香港金融業百年》


  香港金融中心的前世今生  金融業界的風雲人物,港幣匯率機制形成的軌迹,亞洲金融危機的當代啟示……  本書從歷史的角度,對一個半世紀以來香港金融業的演變、發展脈絡進行細致的梳理和深入的剖析,從中探索香港金融業發展的一般規律、香港金融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以及1990年代中期以來香港金融業面臨的挑戰和機遇。

 承諾與聲明

兄弟財經是全球歷史最悠久,信譽最好的外匯返佣代理。多年來兄弟財經兢兢業業,穩定發展,獲得了全球各地投資者的青睞與信任。歷經十餘年的積澱,打造了我們在業内良好的品牌信譽。

本文所含内容及觀點僅為一般信息,並無任何意圖被視為買賣任何貨幣或差價合約的建議或請求。文中所含内容及觀點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本文並未考 慮任何特定用戶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需求。任何引用歷史價格波動或價位水平的信息均基於我們的分析,並不表示或證明此類波動或價位水平有可能在未來 重新發生。本文所載信息之來源雖被認為可靠,但作者不保證它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作者也不對任何可能因參考本文内容及觀點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責任。

外匯和其他產品保證金交易存在高風險,不適合所有投資者。虧損可能超出您的賬戶註資。增大槓桿意味著增加風險。在決定交易外匯之前,您需仔細考慮您的財務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見、新聞、研究、分析、報價或其他信息等都僅 作與本文所含主題相關的一般類信息.

同時, 兄弟財經不提供任何投資、法律或稅務的建議。您需向合適的顧問徵詢所有關於投資、法律或稅務方面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