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香港地產“泡沫”形成的原因

2013-11-15 13:52:36

    1994年初,著名的美國摩根斯坦利公司已發表研究報告指出:香港地產市道的“泡沫”正漸漸形成,雖無即時爆破的危機,但要提防兩種可能:一是某些事件或環境令香港經濟急轉直下,又或引起極大的政治或經濟不安,二是利率突然飆升。
    不過,當時該研究報告仍認為:香港地產市道最可能出現的情況,是“泡沫”慢慢洩氣。結果,從1994年4月到1995年第三季,在香港政府推出一系列壓抑樓價措施以及美國連續7次調高息率等因素的影響下,香港樓市曾一度進入調整期,住宅樓價約下跌三成。不過,自1995年第四季度起,香港地產市道再度從谷底回升。到1996年第四季度,市場掀起豪華住宅炒風,價格急升,並帶動中小型住宅樓宇價格大幅上升。踏入1997年,香港的“回歸因素”被迅速炒起,樓價在此因素推動下短短半年內再大幅上升3成至5成,並形成空前炽熱的投機炒賣風潮。在樓價的帶動下,香港股市也從1995年初的低位止跌回升,恒生指數從1995年初的6967.93點大幅上升到1996年底的13203.44點,升幅達89.5%。1997年香港股市繼續大幅攀升,恒生指數於8月7日創下16673.27點的歷史高位,比年初再飆升26.3%。其間,紅籌股掀起炒賣狂潮,北京控股的超額認購倍數高達1000倍,光大控股的市盈率亦高達1000倍,已達到極不合理的地步。
    踏入90年代以來,在多種複雜因素的推動下,香港的地產、樓市大幅飆升,拉動香港股市的大幅上漲,地產、股市的異常繁榮又刺激銀行金融業的空前景氣,形成港元資產的急速膨脹,進而產生整個經濟中的泡沫成分。香港經濟中的這種“大起”,實際上已為1997年第四季度以後經濟的“大落”埋下伏線。
    整體而言,導致地產“泡沫”形成的原因主要有:
    (1)香港房地產市場供求嚴重失衡。從供應看,自1985年香港進入過渡時期以後,受到中英兩國簽署的《聯合聲明》附件三的制約,香港政府每年賣地不得超過50公頃,這項規定對香港的土地供應產生深遠的影響。在實際執行中,中英土地委員會也觀察到50公頃批地上限的問題,因此在執行初期已有彈性放寬。如1985/1986年度放寬至58公頃,1986/1987年度放寬至55公頃。不過,前者包括批予和記黃埔集團用以興建葵湧貨櫃碼頭的海床28公頃,後者亦包括作為貨櫃碼頭後勤使用的海床3.5公頃,可見放寬的幅度不但很小,而且更只是針對特定的發展工程而制訂。及至1994年,土地供應已明顯短缺,中英土地委員會才有限度放寬供應,其中,僅1997年上半年的土地供應量已超過50公頃。〔17〕(見表5.7)
    香港的土地供應中,住宅土地的供應尤其嚴重不足。從表5.7看,1995年以後放寬的土地供應中,絕大部分是住宅用地,以彌補過去多年的嚴重短缺。然而,一般而言,從土地拍賣到建成樓宇出售通常需時3年,因而1995年增加的住宅用地要到1998年才能在市場發揮調節需求的作用。換言之,這段時期香港住宅市場的供應仍相當緊缺。而期間港府的公屋建設又因長遠房屋策略的實施而長期滞後,趕不上需求。
    從需求看,90年代以來香港人口增加速度遠遠超過港府原來的估計,截至1996年中,香港人口總數已達631萬,按照港府1992年時的估計,這將是2006年以後才達到的數字。由於人口的急增,香港的住戶數目從1991年的1582000增加到1996年的1856000,其中約78%的增幅是基於13%的人口增長,主要源於中國內地的合法移民和海外勞工的湧入,以及較早期移民海外人士的回流。此外,住戶的平均人數也趨下降,從1991年的平均每戶3.4人下降到1996年的3.3人(見表5.8),這也加速了住戶數目的增加。這一時期,新落成住宅供應量明顯未能追上新增住戶數目。據統計,1991年至1996年期間,新落成住宅單位共163164個,而新增住戶數目則達273176戶,前者只及後者的6成。90年代中期,港府發現住宅樓宇供應嚴重短缺之後並未能即時採取有效措施,致使樓宇供求出現嚴重失衡狀況。
    (2)香港地產業逐漸形成經營高度集中的局面。在香港特定的土地管理制度下,經過多年的競爭與發展,香港地產業已逐漸形成經營高度集中的局面,為數約十數個大型地產發展商控制了香港地產市場的絕大部分份額。根據香港政府的統計,以樓面總面積計算,從事地產發展的最大規模10家集團〔18〕在1994年至1996年的市場占有率分別是52%、56%和63%,其中,在住宅樓宇市場的占有率更分別高達60%、63%和76%,數字顯示這種經營集中性的趨勢有日漸明顯之勢。(見表5.9)
    這種經營集中性在香港新落成住宅市場中表現得更明顯。根據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在1996年7月發表的調查報告《香港私人住宅物業市場:“安得廣廈千萬間?”》,1991年至1994年間香港最大規模的11家地產發展商合共建成的樓宇住宅單位,占每年私人房屋單位總數的60%至80%,以住宅樓面面積計他們所占的相當於樓面總面積的63%至89%。其中,首5名地產發展商?年興建的住宅單位約占總供應量的51%至71%,而在這51%至71%的供應量中,首3名地產發展商約占去75%。(見表5.10,5.11)〔19〕這些調查數據顯示了香港新落成私人住宅樓宇市場的高度集中性。
    根據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的調查,香港雖然沒有法律障礙,阻止任何人士加入樓市成為地產發展商,但是,新經營者進入地產發展市場與原有大地產商競爭時,卻面對著有限的土地供應、高昂的地價、高財務成本、較弱的議價能力等一系列不利因素。因此,香港的地產市場不算屬於具高度“競爭威脅”〔20〕的市場,自1981年以來,沒有新的大型地產商能夠打入市場(這是指有能力每年供應量達5%或以上的新私人住宅樓宇發展商)。〔21〕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在研究1990年至1995年間將軍澳、馬鞍山、藍田3個地區新落成住宅樓盤的銷售情況,發現大地產商的市場行為有兩個特點:一是樓盤的開售時間各不相叠,二是樓宇單位分成小批推出。消委會的研究報告認為:“這種供應樓盤的方法,會減少消費者的選擇,推高了樓價,及減低消費者比價的機會。”對於有發展商稱這種方法“實際上是發展商之間激烈競爭的結果”,該研究報告認為:“這種激烈的競爭最有可能是市場結構的結果(市場由少數參與者占大比數的市場比率,又稱寡頭壟斷〔Oligopoly〕)。若如此,這反映市場上的不完全競爭(ImperfectMarketCompetition),市場上缺乏‘完全競爭’,並不符合消費者的最佳利益”。〔22〕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在研究中還發現,由發展商持有的新落成住宅樓宇單位的長期空置率(建成後兩年的單位)較市場整體空置率為高。1995年的數據顯示該年新落成的單位,有11%仍在發展商手中,而整體市場的樓宇總空置率為4%。此外,數據顯示,1994年1月至1996年5月,經政府批出銷售樓花許可的住宅樓盤有57個,可提供的住宅單位共4萬多個,但截至1996年5月,只有40%在市面推出,其餘60%的單位或是未曾推出,或留作內部認購。消委會研究報告認為:“這種情況很少會在高度競爭的市場出現。”〔23〕
    由此可見,經營的高度集中、市場的低度競爭威脅、價格歧視的存在,以及部分地產商囤積樓宇牟利等等因素,都加劇了樓宇供求的不平衡。
    (3)因美國減息,大量資金湧向地產市場而形成的“資產通脹”。從1989年6月到1994年3月期間,美國因經濟衰退或不景氣連續多次宣佈減息,最優惠利率從11厘減至6厘,香港因受制於港元聯繫率制被迫跟隨減息,期間香港通脹高企,形成銀行負利率時期。在負利率環境下,大量資金從銀行體系流入地產、股票市場,大幅推高地產、股票價格,形成“資產通貨膨脹”。
    1994年4月以後,負利率因素開始消失,港府採取一系列措施壓抑樓價,樓市一度進入調整期。但是,港府未能抓緊時機及時增加土地供應和公屋數量,造成兩三年後樓宇供應量的減少。及至踏入1997年,投資者將“九七”回歸從負面因素轉而視為正面因素,預期“九七”後香港經濟將進入一個新發展時期,因而紛紛入市投資。期間有大量內地資金亦從不同渠道流入香港,進入地產市場。這一時期,樓宇已從居住用途轉變為投資工具,而且被視為一種看漲的投資工具。大量資金的投機加劇了供求失衡。

本文摘自《香港地產業百年》


  在任何國家、任何城市里,房地產業都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它的盛衰,牽涉到大批關聯的行業,左右經濟的升降;反過來,經濟的情況對房地產也會起決定性的作用。而且,房地產的起跌也與居民的生活素質息息相關。香港也是同樣情況。  自開埠以來,香港的房地產已經歷了不少的起落,也取得了很多成果和寶貴經驗。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我們在工作上與房地產業有關聯的人士及樓房使用者,都可以從馮邦彥教授的傑作《香港地產業百年》里窺見和領會到許多珍貴的資料與指引,協助我們預測及面對未來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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