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節:英占中期的香港經濟(11)

2013-11-16 11:40:22

  

  至於東南亞各地(包括澳門和法國租借地廣州灣),由於有大量華人聚居,香港一向都以它們作為中國貨品的重要轉口市場,而它們亦輸出香港和中國所需的物產如木材、樹膠、香料和金屬等,其中的泰國和法屬印支,更是中國南方進口食米的主要來源。因此,無論是直接貿易或者是轉口貿易,香港和它們的關係都非常密切。

  三、貨幣制度的演變與二元化的金融業

  上一章提到:英占初期香港曾出現民間和政府使用兩種貨幣(銀元、英鎊)實行兩種本位制度(銀本位、金本位)的現象。隨著香港華人和對華貿易額迅速增加,英鎊逐漸從市面上消失。1860年港英政府94 000英鎊的財政收入中,只有1 600英鎊是直接收取英鎊,僅占1.7%。其餘都是以銀元折合。這樣,英國政府終於採納了港英政府的建議,從1862年起改為以銀元作為港英財政收支的計算單位,香港也從此實行單一的銀本位制。1863年,由倫敦皇家造幣廠鑄造的有英國君主肖像的港元銀幣在香港發行。1866年5月,香港造幣廠開始鑄造面額一元、半元、二毫、一毫、五仙的港元銀幣和面額一仙的青銅幣。但這間造幣廠因經營不善而在1868年關閉,1895年起,港英當局委託印度造幣廠鑄造面額一元的貿易銀元,每枚重7.215錢,成色為901.697/1 000,由匯豐銀行發行。這一時期香港市面上流通的硬幣五花八門。既有港幣銀元,又有拉丁美洲的銀元(鷹洋和本洋),還有英國、美國和日本的貿易銀元以及中國和香港鑄造的各種硬輔幣等等。於是,港英政府在1913年頒佈法令,禁止在香港使用其他國家的銀幣和硬輔幣,只有香港的官鑄錢幣和英國的貿易銀元才是香港的法償貨幣。從這時起,香港結束了多國貨幣同時流通的局面,實行以英、港銀元為本位的銀本位制。

  在香港流通的紙幣也像鑄幣一樣,由繁到簡,由紛亂到劃一。其最大的特色是:從開始到現在都是由私營商業銀行發行。香港首家發钞銀行是英資東方銀行香港分行,這家銀行1851年獲得政府頒發的允許其發行钞票的皇家特許狀。隨後,英資有利、呵加利、渣打等三家銀行也獲準發行钞票。1865年3月,香港上海匯豐銀行開業,隨即獲準發行钞票。到1866年年底,匯豐銀行發行紙幣的數額已超過全港流通額的半數。而呵加利銀行和東方銀行則分別在1866年、1884年倒閉,於是香港的發钞銀行便只剩下匯豐、渣打和有利銀行。它們發行的钞票愈來愈受區內商人的歡迎,不但通行於香港,更大量地在廣東省流通。但這一時期的紙幣是可以兌換的。法律規定:發钞銀行所發行的钞票,至少須有占發行額三分之一的硬幣或銀塊作為準備。任何一家銀行在任何英屬地方的總行或分行,都負有兌現本行所發行的钞票的義務。因此,這一時期紙幣的發行沒有改變香港的銀本位制。

  到了1935年,情況有了很大變化,由於美國從1934年起大量收購白銀,世界銀價飚升,迫使實行銀本位制的國家和地區不得不放棄這一制度。中國取消銀本位制以後,港英政府立法局於1935年11月9日通過《貨幣條例》,宣佈取消銀本位制,實行英鎊匯兌本位制。港幣與英鎊挂鈎,匯價維持在1港元兌英鎊1先令3便士,即1英鎊兌16港元。指定匯豐、渣打和有利等3家英資商業銀行發行港元紙幣。同日,立法局又授權庫務司發行1元面額的紙幣和1毫及5仙的鎳幣。實行了九十餘年的銀本位制自此結束。香港與中國內地的幣制也從此分開。至於港幣發行的具體辦法,則是仿照1850年以來在英國的殖民地和保護國廣泛採取的貨幣發行局(Currency Board)制度。根據1935年12月6日港英立法局通過的《外匯基金條例》(此條例後與《貨幣條例》合並,統稱《外匯基金條例》),規定發钞銀行在發行新钞時,必須以等值的英鎊向外匯基金換取負債證明書。發钞銀行隨時可用這些負債證明書向外匯基金購回英鎊,而買賣的差價定為1.25%。於是,港元與英鎊的匯價便限制在一個很窄的幅度上,而港元的發行也必須有十足的英鎊儲備。同時,港元的供應完全由市場需求決定。因此,這項新措施同時解決了港元因銀幣短缺而供不應求和港幣匯價因銀價波動而大幅波動的問題,這對香港的經濟發展有很大的好處。



本文摘自《香港經濟史》


   香港經濟史:公元前約4000--公元2000年
  香港人類社會的產生和發展至今已有約六千年的歷史,但有關香港經濟史的論述則只散見於部分論文和書籍的少數章節中,各方面都希望有一部香港經濟通史的專著問世。有鑒於此盧受採教授在其女兒盧冬青碩士的協助下歷時三載數易其稿,終於完成了呈獻在讀者面前的這部《香港經濟史》。本書史料豐富立論嚴謹,條理清楚文筆流畅。這部專著在時間跨度資料廣度和理論深度方面,都盡可能符合詳盡真實客觀準確的原則,可謂古今中外第一部香港經濟通史專著。

 承諾與聲明

兄弟財經是全球歷史最悠久,信譽最好的外匯返佣代理。多年來兄弟財經兢兢業業,穩定發展,獲得了全球各地投資者的青睞與信任。歷經十餘年的積澱,打造了我們在業內良好的品牌信譽。

本文所含內容及觀點僅為一般信息,並無任何意圖被視為買賣任何貨幣或差價合約的建議或請求。文中所含內容及觀點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本文並未考 慮任何特定用戶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需求。任何引用歷史價格波動或價位水平的信息均基於我們的分析,並不表示或證明此類波動或價位水平有可能在未來 重新發生。本文所載信息之來源雖被認為可靠,但作者不保證它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作者也不對任何可能因參考本文內容及觀點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責任。

外匯和其他產品保證金交易存在高風險,不適合所有投資者。虧損可能超出您的帳戶註資。增大槓桿意味著增加風險。在決定交易外匯之前,您需仔細考慮您的財務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見、新聞、研究、分析、報價或其他信息等都僅 作與本文所含主題相關的一般類信息.

同時, 兄弟財經不提供任何投資、法律或稅務的建議。您需向合適的顧問徵詢所有關於投資、法律或稅務方面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