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通往事

2013-11-29 18:00:25

  盡管張春江的能力、魄力備受關註,年紀輕輕且仕途一路風順,但業界對他的評價仍是褒貶不一。他早年得志,2000年初即出任信產部副部長,分管電信監管。2003年5月,張春江被任命為中國網通集團黨組書記、總經理。

  一位跟從張春江十餘年的老部下稱張春江為《中國電信管理條例》的“發動機”,無論在信息產業部還是網通,張都希望有所作為,但位高權重,牽涉利益太大,誘惑太多,樹敵也多。也有人士稱,張為官為商都不宜,出事是遲早的事。

  真正最讓張春江的“人際關係”和“口碑”蒙上陰影的,是其在網通的日子。在網通內部,張春江並不受歡迎。網通上市時,管理人員共獲得了1.47億股期權,張春江本人獲92萬股期權,但他主動將其期權上交。在整合電信北方九省一市、小網通和吉通時,因崗位重合,張春江裁掉很多職位。2004年網通上市時,張又砍掉很多“三產”公司。

  在張春江任上,2004年10月,中國網通集團完成了港股IPO。2008年中國電信業第三次重組,張春江由網通調任中國移動,任中國移動集團公司新任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所以張春江落馬後,一度傳出他在離任審計時查出巨額假賬的訊息,問題直指大小網通整合後至今仍未平息的上市爭議。但最終此事未出現在張春江的審判中。

  中國網通集團公司於2002年中國電信業第三輪改革重組時組建,其前身包括原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及所屬的北方十省份電信公司、中國網路通信(控股)有限公司(所謂“小網通”)、吉通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第一任總經理是信息產業部原副部長奚國華。

  1999年成立的小網通,最初由中科院、鐵道部中鐵通信中心、國家廣電總局網路中心和上海聯合投資有限公司出資1.98億元人民幣成立,田溯寧任總裁。

  此後,小網通還進行過海外私募,新聞集團、高盛、戴爾、新鴻基集團等海外投資方以3.25億美元獲位於香港的網通控股12%的股權。

  小網通計劃憑借互聯網革命帶來的寬帶業務,立足於中國電信業。但2000年互聯網泡沫破滅之後,小網通就面臨著資金壓力和市場難題。由於其股權複雜且涉及境外投資者,如何對其重組遂成為中國網通的頭號難題。

  2003年4月,奚國華回歸信產部,重新出任副部長。當年5月,張春江則走出信產部,擔任中國網通黨組書記、總經理,擺在他面前的是一個棘手局面:移動替代效應逐步明顯,移動通信業務在高速增長,固定通話業務開始呈現萎縮;而在中國移動通信市場,只有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擁有移動牌照,形成雙寡頭壟斷格局。以固定電話業務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中國網通,沒有經營移動通信的牌照成為其致命軟肋。

  如何尋求到未來的成長出口,是張春江面臨的最大問題。張春江上任後立即對吉通重組,採取了按實收資本1∶1收購吉通4.819億元國有股權的方案。對於小網通,他則採取了另一種重組方案:除剔除部分國際業務,與中國電信北方十省份公司合並組建成立網通北方公司。原中國網通內部人士透露,合並的對價比例也是1∶1。

  中國電信北方十省份公司擁有員工超過20萬人,全年業務收入超過600億元。小網通則累計投資超過300億元,同時負債150億元,到2002年仍然處於虧損狀態。

  截至2003年底,中國網通的債務超過700億元,淨負債對股本比率達到147%。確定重組方案後,中國網通2003年對價值257.78億元的固定資產重組後減值,當年賬面虧損額仍高達111.1億元。

  為了能夠順利上市,網通集團以股權置換的形式從網通控股的四家國內股東——中科院、鐵道部中鐵通信中心、國家廣電總局網路中心和上海聯合投資有限公司,以及新聞集團、高盛、戴爾、新鴻基集團等持有網通(香港)12%股份的海外投資方手中收購全部的股權。

  但蹊跷的是,2004年11月,中國網通在紐約和香港分別上市,當年即扭虧為盈,淨利潤達到92.5億元,但上市之後又再次陷入增長瓶頸。

不言自明的事實是,為了順利上市,網通集團承擔了大部分的債務,分解了原股東可能面臨的巨額債務風險。

  後來,《商務週刊》公開了一份《中國網通集團融合重組方案》,顯示在2004年註銷三家分公司時,原網通北方、網通國際的債權債務統一都由網通集團公司承接,對於南方各通信公司的債權債務,則是通過清算方式,先行由當地的清算組織清算和償還,不足部分統一由集團公司負責承接。由此,原來的吉通和小網通的所有債務都轉移給了網通集團,優質資產則被劃拨到網通後來成立的上市公司中。《中國網通集團融合重組方案》原文可見附錄四。

  2004年底上市之後,中國網通發行的美國存託憑證(ADR)每股價格為21.82美元,香港IPO價格為每股8.48港元,共計籌資11.4億美元。其招股說明書顯示,網通將把IPO的50%資金用於網路擴容和更新,30%用於償還債務,10%?於新業務的研發,剩下的10%則作為一般性用途使用。

  在一系列眼花缭亂的上市資本運作之後,當年市場人士一度指責,網通重組中真正頂著虧損又迅速扭虧為盈上市的背後最大贏家,其實為上市之後即成功退出的新聞集團等外資財團。這在當時引起軒然大波,而網通的高債務問題也一直揮之不去。

  2005年,因收購黑龍江、吉林、內蒙古及山西四省區資產,中國網通的負債上升27.1%,其資產負債率達68.9%;2006年,中國網通的資產負債率仍達47.4%,遠遠高於其他三大運營商。

  2006年,中科院曾就小網通情況向國務院遞交過報告,就其財務、創新成果等作過說明,而此前針對小網通也有過多次審計。言下之意,小網通並不存在“假賬問題”。

  同年,原網通CEO,也是小網通創始人的田溯寧在爭議聲中辞職身退。

  2007年,中國網通公告顯示需償還的合約現金債務為417.64億元,未來兩年需償還的合約現金債務分別為69.95億元和98.29億元,短期債務占總債務的63.2%。

  2008年1月,從小網通繼承而來的四家國有股東——中科院、鐵道部中鐵通信中心、國家廣電總局網路中心、上海聯合投資有限公司,將其所持中國網通上市公司股份也全部出售給西班牙電信,由此實現了全面退出。當時田溯寧曾欣慰地表示,股東最終溢價退出,說明小網通的實驗並不是一個失敗案例。

  但似乎一切像“預謀”已久、按部就班。很快,2008年5月2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發佈《關於深化電信體制改革的通告》,聯通集團攜G網與網通集團組成新聯通,原網通董事長張春江調任新的中國移動擔任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2008年10月15日,中國聯通和中國網通兩家上市公司合並。2009年1月,中國聯通集團和中國網通集團兩大母公司也正式合並,原聯通和網通的全部債權債務,均將由新的聯通集團繼承。

  從2002年新一輪電信重組確定大小網通合並,2003年張春江所謂臨危受命,完成網通資本重組、實現網通上市,將網通上百億巨額債務轉危為安;到2008年所有原本得承受巨債的股東逐步獲利全身而退,又一輪電信重組開始,網通並入中國聯通,張春江調離中國移動,從時間點上看,他在網通的使命意味頗為濃重。

  網通風波,一切看似尘埃落定,實則仍未平息。無論是資本市場還是電信圈,至今仍有人在繼續懷疑和揣測著這一盤大棋背後的莊家。

  這筆糊塗賬以及網通之功過,只能留待未來,由歷史給予公正的評價。

  然而,在開放相對較早且近年一直高速發展的電信業,張春江所面臨的,無論是市場上還是政治上的壓力,以及各種壟斷權力之下的誘惑都可以想見。一位與張春江共事多年的電信業內人士就感歎,“早開的花不結果”。

  張春江也錯誤地估計了形勢,以為他的行賄人,也是與他關係最緊密的兩名“利益伙伴”絕對不會出賣他,因為這些“利益伙伴”一度信誓旦旦,並且也配合他做了很多事後掩蓋退贓等假象工作。但是正是對行賄人的一一突破,讓張春江不及提防。

  雖然法院最後認定了張春江的認罪態度良好,但中紀委對張春江的案發經過材料也證明,根據對行賄人張銳、楊蕊寧、宋世存的調查,中紀委在張春江交代犯罪事實前已掌握了張春江全部案件線索。在案件的整個調查過程中,張春江沒有主動交代有關犯罪事實,所有涉嫌犯罪問題均是被動接受調查。在接受組織調查前,張春江也未向其單位、組織或有關負責人投案。

  值得一提的後話是,已經年滿60歲、曾在這個局里反复循環者奚國華,於2011年6月再次宣佈出任風暴中心的中國移動黨組書記,回歸企業,卻與當年張春江的路徑、位置無二,兩人像歷史輪回般再次互換。

本文摘自《天下有賊》


  該書由財新《新世紀》週刊對張春江、李華等為首的中移動腐敗窩案的系列獨家和深度報道為基础創作而成,包含《張春江案由來》、《電信隐形人》、《寄生中移動》、《中移動利益鏈》等重磅報道,集合了數百頁的司法案卷文件、公司內部材料,對案件的起因、調查過程和涉案人的犯罪細節等做了深入、客觀的講述。

 承諾與聲明

兄弟財經是全球歷史最悠久,信譽最好的外匯返佣代理。多年來兄弟財經兢兢業業,穩定發展,獲得了全球各地投資者的青睞與信任。歷經十餘年的積澱,打造了我們在業內良好的品牌信譽。

本文所含內容及觀點僅為一般信息,並無任何意圖被視為買賣任何貨幣或差價合約的建議或請求。文中所含內容及觀點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本文並未考 慮任何特定用戶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需求。任何引用歷史價格波動或價位水平的信息均基於我們的分析,並不表示或證明此類波動或價位水平有可能在未來 重新發生。本文所載信息之來源雖被認為可靠,但作者不保證它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作者也不對任何可能因參考本文內容及觀點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責任。

外匯和其他產品保證金交易存在高風險,不適合所有投資者。虧損可能超出您的帳戶註資。增大槓桿意味著增加風險。在決定交易外匯之前,您需仔細考慮您的財務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見、新聞、研究、分析、報價或其他信息等都僅 作與本文所含主題相關的一般類信息.

同時, 兄弟財經不提供任何投資、法律或稅務的建議。您需向合適的顧問徵詢所有關於投資、法律或稅務方面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