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掙的錢等兩人老了一起花”

2013-11-29 20:45:23

  2006年的一天,宋世存約上張春江和UT斯達康創始人吳鷹共進晚餐,也許大家都不大自在,晚餐雖不是鴻門宴卻是讨債席。

  他們三人坐在一起有一個特殊的淵源,張春江所主政的中國網通是UT斯達康的重要客戶,而宋世存則是UT斯達康小靈通的代銷商。

  在本世紀初,小靈通風靡全國,UT是最早做小靈通的企業之一,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對於中國網通的“恩情”和“交代”,吳鷹自然不敢怠慢。張春江沒有交代別的,只是讓吳鷹趕緊把UT欠宋世存的提成共計1000多萬元給付了。

  中國的電信圈子其實不大,轉來轉去都會發現同一批人的身影。UT能崛起,其背景不容小觑,也與和張春江的交情分不開。其中可以一提的是,2006年,時任UT斯達康副總裁的李慧镝頗為低調,直到後來,2008年電信重組,李慧镝又從聯想副總裁職位以社會招聘形式調任中國移動擔任總裁助理,他才在業內為人熟知。

  也正是2008年電信重組,張春江在運營商整合中,從中國網通調任中國移動成為副總經理兼黨組書記。

  如前所述,宋世存1994年出獄之後下海經商,成立了銥镝公司和香港力晉實業有限公司(力晉公司)。有的業務自己做,但更多的業務都是幫其他公司聯繫,他從中間拿提成。來找他聯繫業務的那些公司往往都知道他和張春江的同學關係和交情,想通過他得到張春江的關照,並承諾做成業務後給他提成。而張春江也知道這些業務能夠讓宋世存掙錢,所以會盡力去辦。

  1994年底,張春江擔任遼寧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期間,宋世存找張春江幫忙聯繫手機銷售業務。經張春江介紹聯繫,張春江和遼寧省時任郵電管理局副局長的姜衛平,都給時任遼寧郵電器材公司經理的週家廣打了招呼,宋世存得以順利向遼寧省郵電管理局下屬的郵電器材公司供應了2萬部手機,賺了人民幣100餘萬元,這幾乎成了宋世存仕途無望轉商後的第一桶金。

  姜衛平後來也成為中國網通公司的人力資源部經理。

  2003年開始,宋世存的香港公司開始代銷UT斯達康的小靈通手機,那時張春江剛剛調任中國網通成為總經理。網通正是UT的大客戶。

  UT斯達康公司由20世紀80年代中國留美學生創辦,發源於美國矽谷,成長於中國市場,2000年3月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

  2003年,UT斯達康在中國憑借小靈通的火爆幾乎進入了發展高峰,一年之內推出了10多款自主研發、生產的小靈通手機。2003年11月,UT斯達康小靈通無線市話還首次進入了拉美市場。

  但小靈通的市場可謂迅速崛起又迅速衰落,到2006年,UT的發展基本到了一個頂峰,之後就由盛轉衰。在當年結算時,UT公司仍欠宋世存人民幣1000餘萬元的提成款,經其索要未果。

  此時,宋世存想到了張春江,通過那餐飯局,吳鷹讓UT公司於2006年2月給宋世存香港公司的渣打銀行帳戶匯入86萬餘美元。事後,吳鷹協助調查,做了此事的證人,他對張春江案的調查組成員說,張春江是中國網通公司總經理,能影響UT斯達康公司與各地網通公司之間的業務。

  雖然宋世存與張春江關係匪淺,但也不是每一次張春江點頭目標都能最終達成。

  2007年,現任北京郎新信息系統有限公司董事長徐長軍的一個朋友想與中國網通公司合作在天津開發區建IT外包業務基地,徐長軍找宋世存幫忙聯繫張春江,並表示可以一起做這項業務掙錢。宋世存找到張春江,張春江同意。不長時間後,2008年1月8日下午,張春江召開會議專門讨論此事,並讓其帶徐長軍和他的這個朋友參加會議。在會議上,張春江表示同意合作,但後來因天津方面的原因,這個專案沒有做成。

  徐長軍的這個朋友就是現北京世紀互聯寬帶數據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升。陳升同時也是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公司時代互聯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

  2007年,代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的唐在峪想聯繫做中國網通傳輸線纜的統保業務,也找到了宋世存,如果業務達成,將按業務費給其分成。這個也獲得了張春江的同意,並安排雙方在中國網通公司召開會議,後來因為雙方分歧較大,沒有談成。

  2008年,國家要求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根據《關於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的實施辦法》,中國網通公司實業管理部關於集團公司酒店類資產處置工作的建議和請示,中國網通公司與北京鳳凰盛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委託代理協議等書證證明,中國網通公司於是將其旗下五家酒店挂牌公開交易,委託北京鳳凰盛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出售五家酒店事宜,中國網通公司有權選定最終交易對象。

  此時,著名的香港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也對這五家酒店產生了興趣,其內地經理、新世界公司執行董事李葛衛找到宋世存,想談收購中國網通五家酒店的事宜,他說如收購成功給宋世存提成,宋找到張春江幫忙,張春江給負責此事的中國網通公司實業管理部原經理池泉國打了招呼。後李與新世界公司內地經理池泉國洽談。因新世界的資金問題,這筆業務最終也沒有實現。

  2009年,宋世存的朋友王紅衛想承包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四川公司的新辦公樓專案工程,也找到他幫忙,通過張春江與時任四川移動總經理的李華見了面。王紅衛說,宋世存在電信行業人脈廣,他們公司就與宋世存簽訂協議,由宋世存說明公司聯繫業務,公司則給宋世存佣金。宋世存經常提起張春江與他是同學的關係,王正好打聽到四川這一在建工程專案,於是就有意承接,但最終因為李華說此專案已經招投標結束,不了了之。

  後來,據李華交代,這一在建工程專案正是四川移動新辦公樓,包括多媒體呼叫中心等。由於李華等人也陸續案發,四川移動遲遲未搬進新樓辦公。

  由此可見,張春江雖然給宋世存提供了不少便利,但是在處理公司利益問題上仍有一定的原則性,並不是霸王硬上弓的“獨裁”思維,這也是為何張春江落馬之後,他的不少朋友為其惋惜之處,他處事、收錢都頗為謹慎。但對於張春江說明宋世存向UT斯達康追要欠款的行為,法院最後的認定是,該行為不屬於張春江辯護人所言的民事範畴的居中調解,而是因為其所主政的中國網通與UT有業務關係,其已經利用了其公共產品的採購權。

  宋世存說,他出獄後,對張春江給予他的說明非常感激,但都不是立即就給他錢物,張也不會馬上跟其要。他多次和張春江說,只要你需要錢,我就一定給。

  2003年春節前,就在宋世存正式與UT斯達康簽署代銷協議之前,宋世存借拜年之機對張春江表示感謝,將20萬元人民幣現金包好,送到了張春江的家中。

  後來,張春江真的有了需要的時候。2004年初,宋世存在麗水佳園買了兩套相鄰別墅。張春江和他分別選定A20和A26,他們成了鄰居。但張春江的那套是過戶到張的兒子張大川名下,他僅支付了50萬元,其餘款項210餘萬元均由宋世存支付,宋世存還為別墅進行了裝修和購置家電。2005年張春江的別墅又更名在他的母親關心名下。

  2006年,中紀委因為網通上市爭議已經關註到了張春江的經濟問題,對其進行了調查,並對其在香堂村的房產作了調查。張春江就讓宋世存又把A20號別墅擁有者名字改回了“宋世存”,並搬了出去。宋世存也把張春江此前已付的50萬元歸還給張春江。而張春江又害怕組織上調查別墅的事情,又讓宋世存編造了一份由張春江購買別墅的出資記錄。

  這份假出資記錄大致內容是:除了張春江給其的不到50萬元以外,又在2004年4月給其兩次現金,一次人民幣25萬元,一次人民幣30萬元;2005年初給其1.5萬美元;2004年4月宋世存、張春江、關心一起繳納房款人民幣120萬元。

  後來房產公司的會計景海榮證明,所有的房款均由宋世存一個人去繳納。

  2006年4月,張春江讓宋世存給他匯款20萬美元,作為兒子張大川的學費,這筆錢後來打到了張春江的妻子姬蓉的美國帳戶上。

  2007年8月,宋世存接到張春江的緊急電話,帶著2萬元趕到瑪麗婦嬰醫院,才知道張春江當時的女友王晖正在北京瑪麗婦嬰醫院住院做手術。2009年11月,張春江母親關心到北京看病,宋世存又送了10萬元做醫藥費,這又是一次緊急用錢。

  張春江在接受調查時坦言,“宋世存多次跟我說,他賺的錢等兩人老了一起花”。雖然兩人幾乎沒有一手交錢一手辦事的交易,但正是這種交情讓兩人建立了平日“互相說明”的默契。

  但是,張春江的辯護人認為,無論是宋世存,還是後文提到的與老友張銳之間的私下尋租交易,都沒有明顯給張春江所在的中國網通或者遼寧電信局帶來實際損失。

  2011年7月12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張春江被押上了被告席。此案由最高法院指定管轄,具體由沧州中院刑一庭審理。身為副部級幹部的張春江,是迄今中國電信行業“落馬”者中級別最高的。早在2000年初,張春江即出任信息產業部副部長,主要負責電信監管事務,成為電信業最年輕的副部級幹部。當時他尚不滿42歲。

  法庭上,張春江全部認罪,身體和情緒看起來都比較正常,被一審判處死緩後,他沒有選擇上訴。7月22日,張春江被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因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一審被判死緩的張春江自8月2日起,開始在秦城監獄服刑。

  據河北省沧州市檢察院指控,1994年至2009年,被告人張春江在擔任遼寧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中國網路通信集團公司總經理、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業務、追要欠款等事項上牟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北京銥镝電訊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宋世存、北京陽光加信廣告公司董事長楊蕊寧及其丈夫張銳給予的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46萬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應以受賄罪追究張春江的刑事責任。

  此前沸沸揚揚的真正讓網通陷入虧損泥沼的大小網通之局最終沒有被認定,不過這筆巨額的虧損發生在張春江調去網通之前,他調到網通即主政網通的整合和上市,被業內質疑為有“擦屁股”之嫌。

  在調查張春江的過程中,張春江在中國網通工作時的離任審計本已封卷,又被重新開啟,一些張春江在任時的重大交易被重新關註,諸如大小網通整合、處置網通“三產”以及對電信盈科的收購案等。但最終這些沒有進入給張春江定罪的範畴。張春江的定罪與剛剛案發時的各種線索相差甚遠。

  有意思的是,張春江事發前在圈內“謹慎”、“重感情”的名聲反而得到了“定罪”事實的證實。他受賄的款項與方式主要流向三個方面:一是離婚時留給前妻,前妻困難時說明她;二是新婚妻子治病和二婚所需;三是母親看病。

  與此同時,張春江最終公佈的受賄金額只有746萬餘元,其受賄過程中屢屢以“借錢”為掩飾的細節亦令識者唏噓,業界因此不乏打抱不平的聲音,認為張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但也有反對者認為,對張春江案的調查不夠深入,特別是大小網通整合的詳細過程絲毫沒有涉及,因此並不清楚張在其中有無責任。

  即便如此,張春江備受爭議的網通往事仍值得記入歷史。

  

本文摘自《天下有賊》


  該書由財新《新世紀》週刊對張春江、李華等為首的中移動腐敗窩案的系列獨家和深度報道為基础創作而成,包含《張春江案由來》、《電信隐形人》、《寄生中移動》、《中移動利益鏈》等重磅報道,集合了數百頁的司法案卷文件、公司內部材料,對案件的起因、調查過程和涉案人的犯罪細節等做了深入、客觀的講述。

 承諾與聲明

兄弟財經是全球歷史最悠久,信譽最好的外匯返佣代理。多年來兄弟財經兢兢業業,穩定發展,獲得了全球各地投資者的青睞與信任。歷經十餘年的積澱,打造了我們在業內良好的品牌信譽。

本文所含內容及觀點僅為一般信息,並無任何意圖被視為買賣任何貨幣或差價合約的建議或請求。文中所含內容及觀點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本文並未考 慮任何特定用戶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需求。任何引用歷史價格波動或價位水平的信息均基於我們的分析,並不表示或證明此類波動或價位水平有可能在未來 重新發生。本文所載信息之來源雖被認為可靠,但作者不保證它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作者也不對任何可能因參考本文內容及觀點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責任。

外匯和其他產品保證金交易存在高風險,不適合所有投資者。虧損可能超出您的帳戶註資。增大槓桿意味著增加風險。在決定交易外匯之前,您需仔細考慮您的財務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見、新聞、研究、分析、報價或其他信息等都僅 作與本文所含主題相關的一般類信息.

同時, 兄弟財經不提供任何投資、法律或稅務的建議。您需向合適的顧問徵詢所有關於投資、法律或稅務方面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