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節:誰在以租代徵近三萬畝建高爾夫球場?(3)

2013-12-09 23:37:43



  林女士的丈夫和村里的大部分男人一樣,都沒有被球場雇用,林女士認為可能是怕男人偷懶。

  在演豐鎮的其他村,村民們同樣告訴記者,他們的很多水稻田被租用了。昌城下塘村的林詩美說,下塘村被租用的有510多畝坡地和170多畝水田。村民林照芩拿出自己的“紅本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指著裡面的幾塊地塊說,這幾塊地都是水稻田,“地塊等級”寫的是“農田”,都被高爾夫球場租去了。

  林詩美介紹了土地被租的過程:2008年的6﹑7月份,村里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不僅村里的幹部到了,鎮里的領導也來了。

  會上說老闆要開發高爾夫專案,需要租用村里的土地,合作協議書念完後就要求村民在一張白紙上簽字。誰簽了字,現場發200塊錢,還有一包恭賀新禧牌的香煙,說是誤工費。

  昌尾村的一戶村民家裡種植的橡膠樹已經開割了,他家沒有簽字。之後沒多久,他家人發現,綁在橡膠樹上裝膠水的碗全部被砸爛了。

  “為了租地,村幹部‘紅的黑的’手段都用上了,租地有這樣的嗎?”下塘村有著63年黨齡的退休老幹部林書武說。

  雖然已經年過80歲,聽說記者採訪,擔任過縣水電局副局長的林書武還是自己花錢打車從海口市趕到演豐鎮。為租地的事,林書武已奔走了幾年,他隨手都提著裝滿各種投訴材料和證明自己黨齡資料的佈袋。

  盡管林書武在村里沒有一分土地,但他堅決反對徵用土地建設高爾夫專案。因為他擔心這樣一來,家鄉將變成一個“五保戶村”。

  林書武說:“以租代徵建高爾夫球場是國家明令禁止的,根據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佈的2006年版《禁止用地專案目錄》和《限制用地專案目錄》,別墅、高爾夫球場用地屬於嚴格禁止專案,但演豐鎮卻置國家規定於不顧,在沒有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以租用的名義大肆規劃建設高爾夫球場,強租老百姓的坡地、林地、稻田。應及時糾正,並追究相關幹部的責任。”

  “起碼要徵得老百姓同意”

  對於演豐鎮的村民們來說,高爾夫用地是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不是最重要的事,重要的是,在他們的家鄉建設高爾夫球場,不能只是當地政府和開發商說了算。

  “如果是真正的‘租地’,我們也是願意的。”下塘村村民林書榮說。根據政府和開發商提供的合作協議書,村民們提供土地後能得到的是:開發商每年給租用的土地固定回報,坡地500元/畝/年,水田750元/畝/年,以後每5年遞增10%;高爾夫球場所需要的球童、勤雜工、園藝工,優先招用本地村民。

  下塘村村民林詩美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開發商給的1畝坡地1年地租是500元,自己在這1畝土地上可以種30棵橡膠樹,10年青苗期,剩下的幾十年橡膠開割,以現在的市場價計算,1天1株橡膠樹割膠的產值是1塊錢,1年可以割250天,1畝地1年毛收入就有7500元,除去肥料、人工等成本,與租地的收益比較,哪個更好,很容易得出結論。

  “不管是‘租地’還是徵地,起碼應該給老百姓看一下合同。”林詩美說。

  在經過簡單的計算之後,林詩美沒有簽名,直到現在,他和村民們也沒有見過蓋了章的合同。

  越來越多的村民意識到自己在高爾夫建設中不僅沒有發言權,失去的也遠遠大於得到的,他們開始聯合起來,通過各種渠道反映租地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2008年12月,演豐鎮多個村的數百名村民到海口上訪,要求解決租地過程中的一些問題。

  2009年1月,下塘村村民上書主管部門,反映村委會主任徐光華任期已到,在村民選舉了新主任的情況下,卻不肯交出村民委員會公章和村民小組公章。他們希望通過更換村幹部來解決高爾夫徵地中的問題。

  龍窩水庫的16名職工也聯名上書,請求在出租龍窩水庫的租金中拨款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然而,這些訴求並未得到真正的解決。



本文摘自《底線》


   底線:新聞背後的真相 獨家爆料,揭秘新聞背後的故事:誰見證了“文強老大”的最後四小時?誰先知先覺以租代徵近三萬畝建高爾夫球場?誰“謀殺”了溫州樂清市蒲岐鎮寨橋村的村主任?誰一篇帖子換來被囚八日?誰見過“處女嫖娼”?誰親自揭開鬆原高考舞弊案?誰將上訪者被抓進學習班?誰讓洱海成了富人的後花園?誰無意間戳到了醫改的痛處?……什麼是百姓安身立命的底線、什麼是媒體工作者的底線、什麼是觸及底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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