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節:爬滿虱子的"盛世"綢緞(4)

2013-12-14 22:40:56



  1720年11月,康熙五十九年,廣州十三行商人聚會,在祖壇前殺雞以血盟誓,成立公行,並共同締結十三條行規,對行商行為進行多重規範,這些行規包括:

  定價同盟:行商與外商相聚一堂,共同議價,其有單獨行為者應受處罰。

  行業公積:所有行商都要拨出每年利潤中的2%,充做儲備金,時稱"公所費"。此外,在買賣古瓷時,賣者無論贏虧,都要把賣價的30%上繳給公行。

  分享利益:無論哪一家行商與外商交易,只能承銷全部貨物的一半,其餘則須平均分配給公行內的其他行商銷售。

  入行會費:公行內的行商,根據規模大小,分為頭等行、二等行和三等行,新入行者要交納1 000兩白銀為公共開支經費,並列為三等行。

  這些行規有"對外一致行動"、"對內壟斷利益"的雙重特色,在一開始,它遭到了外商的激烈對抗。就在公行成立的第二年,英商"麥士里菲爾德號"抵達廣州港,船長拒絕接受公行行規,兩廣總督居中調解,十三行商人不得不作出妥協,讓其他商人也參與了茶葉生意。1725年,英商在一封信中還說:"我們希望他們不再試圖恢復(公行),假如他們已經恢復或一定要這樣做,而你們又適在該地,你們必須盡力用最有效的辦法進行反對。"

  盡管如此,十三行商人似乎在對抗中漸漸占到了上風。在公行成立的8年之後,1728年(雍正六年),政府依照揚州鹽商的"首總"模式,制訂了商總制度。所謂"商總"者,由十三行商人共同舉薦,經粵海關監督批準,負責統領各行商對外貿易,評定貨價,解決糾紛。

  公行、商總制度的形成,讓十三行商人日漸成為一個組織嚴密、行為劃一的壟斷型商幫。



本文摘自《浩蕩兩千年》


   中國企業史三部曲之三:浩蕩兩千年 中國的工商文明為什麼早慧而晚熟?中國的商人階層在社會進步中到底扮演了怎樣的角色?中國的政商關係為何如此僵硬?對立?中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最終將以怎樣的方式全面建成?在“中國特色”與普世規律之間是否存在斡旋融合的空間?作為“中國企業史三部曲”系列研究著作的第三部,繼《激蕩三十年》、《跌蕩一百年》之後,在公元前7世紀到1869年長達兩千多年的時間跨度里,著名財經作家吳曉波繼續前兩部作品的研究主題,再次探尋國家與資本、政府與商人階層之間的關係,並試圖尋找出這些事關當代的問題的答案。作者的寫作表明,在高度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度下,政府與工商階層的對立、緊張關係,貫穿於兩千餘年的帝國時期。兩千餘年來,國家機器對商業的控制、干擾及盤剥,是阻礙工商文明發展的最重要因素,長達兩千多年的中國企業史,歸根到底是一部政商博弈史。在本書中,以上問題有的已找到了答案,有的則還在大霧中徘徊。

 承諾與聲明

兄弟財經是全球歷史最悠久,信譽最好的外匯返佣代理。多年來兄弟財經兢兢業業,穩定發展,獲得了全球各地投資者的青睞與信任。歷經十餘年的積澱,打造了我們在業內良好的品牌信譽。

本文所含內容及觀點僅為一般信息,並無任何意圖被視為買賣任何貨幣或差價合約的建議或請求。文中所含內容及觀點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本文並未考 慮任何特定用戶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需求。任何引用歷史價格波動或價位水平的信息均基於我們的分析,並不表示或證明此類波動或價位水平有可能在未來 重新發生。本文所載信息之來源雖被認為可靠,但作者不保證它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作者也不對任何可能因參考本文內容及觀點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責任。

外匯和其他產品保證金交易存在高風險,不適合所有投資者。虧損可能超出您的帳戶註資。增大槓桿意味著增加風險。在決定交易外匯之前,您需仔細考慮您的財務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見、新聞、研究、分析、報價或其他信息等都僅 作與本文所含主題相關的一般類信息.

同時, 兄弟財經不提供任何投資、法律或稅務的建議。您需向合適的顧問徵詢所有關於投資、法律或稅務方面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