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的依據
無論是編制總體規劃,還是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編制任何一項規劃都必須要有一定的依據。否則,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具有僅次於法律、規範市場主體和社會行為的功能,因此規劃綱要及規劃體系中的各層級規劃編制必須要有權威性的依據,這是各級人大審議規劃綱要、政府審定通過規劃時必須說明的。
編制國家級和省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共中央關於制定第×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建議》和省級黨委《關於制定第×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建議》以及國務院、省級政府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安排意見來制定。一般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剛要,原則上同級黨委不產生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建議,主要依據是上級政府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安排部署;但實際工作中不能一概而論,有些市縣也上行下效,召開黨的全會,制定出台關於規劃的建議,無疑這也是編制同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主要依據。
編制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無疑是最重要的依據。有些地方性法規,如《銀川市城鄉規劃條例》以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編制規劃的規程、辦法、通則等都是編制規劃不可忽視的依據。
編制專項規劃,主要依據除了同級政府制定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外,還必須依據上級業務部門制定的規劃、指導意見或具體安排來進行。
編制區域規劃,主要依據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主體功能區規劃,有時可能會更多一些,這些都需要應編制規劃的需要去遵從。目的是為了實現發揮規劃應有的功能,使區域內的相關規劃成為一個有機統一的體系,達到相互補充、相互照應,而不是各自為政、互不關聯,出現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的尴尬局面。
同時,必須明確,所有的上位規劃都是制定相應下位規劃不可或缺的依據。
怎樣才能編制好規劃,是規劃既體現黨委、政府的戰略意圖,又集中民智、深得民心、順乎民意,引導市場主體行為,具有前瞻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這是需要下大功夫、認真研究和解決的問題,也是本書的出發點、落腳點和歸宿。
編制國家級和省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共中央關於制定第×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建議》和省級黨委《關於制定第×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建議》以及國務院、省級政府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安排意見來制定。一般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剛要,原則上同級黨委不產生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建議,主要依據是上級政府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安排部署;但實際工作中不能一概而論,有些市縣也上行下效,召開黨的全會,制定出台關於規劃的建議,無疑這也是編制同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主要依據。
編制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無疑是最重要的依據。有些地方性法規,如《銀川市城鄉規劃條例》以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編制規劃的規程、辦法、通則等都是編制規劃不可忽視的依據。
編制專項規劃,主要依據除了同級政府制定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外,還必須依據上級業務部門制定的規劃、指導意見或具體安排來進行。
編制區域規劃,主要依據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主體功能區規劃,有時可能會更多一些,這些都需要應編制規劃的需要去遵從。目的是為了實現發揮規劃應有的功能,使區域內的相關規劃成為一個有機統一的體系,達到相互補充、相互照應,而不是各自為政、互不關聯,出現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的尴尬局面。
同時,必須明確,所有的上位規劃都是制定相應下位規劃不可或缺的依據。
本文摘自《規劃與謀劃》
怎樣才能編制好規劃,是規劃既體現黨委、政府的戰略意圖,又集中民智、深得民心、順乎民意,引導市場主體行為,具有前瞻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這是需要下大功夫、認真研究和解決的問題,也是本書的出發點、落腳點和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