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節:“三手”的協調(1)
第三節“三手”的協調
銷售師、零售師、陳列師在店鋪日常的銷售工作中的協調,對實施買手模式銷售的店鋪至關重要。只有“三手”協同運作好了,才能夠發揮出買手服飾店鋪的立體式銷售優勢。
1. “三手”之間的結構關係
在工作協同運作中,首先需要對“三手”結構關係進行明確。店鋪銷售師、零售師、陳列師的關係如圖1-1所示。
圖1-1店鋪銷售師、零售師、陳列師三者的關係圖
從圖1-1中我們可以看出,店鋪銷售師擔當的是店鋪經營管理者的角色,在承擔自己的銷售工作職能時,還要對零售師、陳列師進行管理與組織。這說明,銷售師在店鋪里的地位是非常高的,作用也是最大的。
零售師與陳列師是在銷售師的組織安排下進行工作的,二者從組織關係上來說是處於一個相對平等的地位上。但是,在具體工作的協調上,二者就是互為主次的關係。在買手店鋪銷售模式下,這一點體現了專業主導的思想。比如,零售師執行某項具體銷售工作時,需要陳列師的配合,那麼,零售師就在此項工作中處於領導的地位,因為他在銷售這個專業分工上是絕對優於陳列師(甚至銷售師)的。這一點也體現在陳列師的工作中。比如,陳列師需要銷售師、零售師進行陳列工作協作的時候,陳列師就處於領導的地位,因為陳列師在陳列方面具有專業性。
2. 店鋪人員的配置
在店鋪內,銷售師、零售師、陳列師人員的配置數量是店鋪人力資源配置的重點。不同規模的店鋪在人員配置上,有著不同的需求。這需要根據店鋪面積、店鋪所在地、工作時間安排的不同進行確定。但是,銷售師的數量一般常規店鋪有兩名,分為早班晚班各一名;店鋪規模大的,有樓層或區間分隔的,各樓層與區間的銷售師配置也是兩名;小規模的店鋪有一名銷售師就可以了。
本文摘自《服飾店鋪“三手”協作銷售模式》
本書從全新的角度對服飾店鋪經營模式進行了全面的論述。“三手”協作銷售模式摒棄了傳統服飾店鋪的坐等式銷售模式,強調店鋪“三手”共同配合協作的重要性,開創了全新的服飾店鋪銷售模式。內容包括店鋪“三手”、店鋪常規銷售工作、店鋪非常規銷售工作、店鋪陳列及運營、促銷與銷售策略、店鋪成本控制、店鋪的有效訂貨七個方面,是服飾店鋪管理及從業者必看的一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