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立林公司對她開出了優厚的條件,不僅保證她一年能有8萬元薪金,而且奉送15萬元人才引進費、一套價值30萬元的商品房。此外,她的丈夫也在立林公司裡得到了一份年薪4萬元的工作。同年9月,幸發芬舉家遷往天津。就是在這一期間,她將在江鑽公司工作期間所獲取的各種技術資料帶到了立林公司。2002年3月,幸發芬擔任立林公司技術部部長,從事新產品技術開發和技術人員培訓等工作。在她的幫助下,立林公司僅用兩年多的時間就走過了江鑽公司十幾年研發的路程。
經過5個多月的司法鑒定,北京紫圖知識產權司法鑒定中心得出結論:立林公司生產的鑽頭中含有江鑽公司鑽頭產品制造技術中不為公衆所知悉的技術信息,這就表明立林公司生產鑽頭的技術侵犯了江鑽公司的商業秘密。
警方認定,截至2006年6月30日,立林公司給江鑽公司造成的損失為1013萬元。2008年5月20日,漢江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被告人幸發芬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在獄中,幸發芬這樣寫道:“我内心十分後悔。由於我的竊取、出賣公司機密,使得公司從原已形成的壟斷局面到如今的失去半壁江山……衣物上的污點可以用去污劑清洗,而人生的污點是永遠也去不掉的。”因為貪圖一時的利益而讓老東家蒙受巨額損失,這樣的例子並不鮮見。幸發芬這一“挖公司牆腳”的行為留給她的不只是深深的悔恨,還有6年的牢獄之苦,正如她自己所說,“那些污點是永遠也去不掉了”。
(3)利用職務的便利或特權,變相為自己或他人開“綠燈”。這些人本來是質量的把關人和公司的“門衛”,卻為了自己的蠅頭小利置公司的利益於不顧。
(4)本是公司財產的看門人,卻監守自盜,盜取公司的機密或資產。某農業銀行員工任曉峰、馬向景利用庫管員的身份,盜取5000多萬元購買彩票,其數額之大,行為之瘋狂,稱之為“碩鼠”一點都不為過。
挖公司牆腳的老鼠型員工,不僅無功於企業,而且對企業利益有極大的危害,其行為甚至會觸犯法律,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
任何一個員工如果被加上“老鼠”的臭名,將是一生難以洗清的污點,在自己的臉上貼上這樣一道標簽,在職場上就很難有發展前途。老鼠型員工最終會失去所有人的信任,任何一個老闆都會對你產生防範之心,慢慢地,你就會離企業的核心業務越來越遠,最後只能從事一些無關緊要的輔助性工作。
挖牆腳的短視行為是絕對不可取的,不管是蠅頭小利還是巨額財富,無論是騙取還是侵占,都是以非正當形式得到非正當財富。古人教訓我們,不發不義之財。所以,用自己的勤奮和努力來賺取財富,既合理又合法,我們何樂而不為呢?
本文摘自《感恩企業珍惜工作》
每個人都面臨著嚴酷的職場競争壓力,我們越來越深刻地體會到工作是需要珍惜的,也感受到了企業提供給我們的機遇和生存空間的重要性。企業是平台,感恩是它前進的動力源泉;工作是禮物,珍惜讓我們一步步走向成功。面對眼前的工作和生活,我們要懂得感恩,學會珍惜。只有在感恩中,我們才能不斷成長;只有在珍惜裡,我們才能一步步走向成功。懂得感恩和珍惜不僅是做人的本分,也是獲得事業成功和人生幸福的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