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力不在於你“是什麼”,或者說不在於你“當什麼”。不管你是總經理或者CEO,還是學校校長、醫院院長,或者局長、市長,這只說明你有所謂的“領導職位”,並不說明你有領導力。
實際上,擔任領導職位的人往往缺乏領導力。美國知名領導者約翰·加德納說:“即使在大型企業和政府機構中,級別最高的那個人也許只是頭號官僚而已。”
而且,領導職位還可能妨礙發揮領導力,原因之一是發揮領導力往往要求改變現狀,而擔任領導職位的人是現狀的受益者,從而不願意改變。
反過來,你也許只是一名保安、秘書、圖書管理員……這並不說明你沒有領導力,更不說明你不需要發揮領導力。每個人都需要發揮領導力。你至少需要在家庭中發揮領導力。即使你在你工作的組織中處於最底層,你也需要發揮領導力——你不僅需要領導你自己,還可以對你的平級發揮領導力,甚至自下而上地發揮領導力。
領導力像愛情,領導職位像婚姻。有婚姻不一定有愛情,反過來,有愛情也不一定有婚姻。這個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人更在意愛情,而另一種人更在意婚姻。這本書,寫給那些追求領導力而非領導職位的人。
那些為了個人能夠出人頭地、為了職位帶來的權力和金錢而追求領導職位的人,就像“甯願坐在寶馬車裡哭,也不願坐在自行車上笑”的某電視節目中的那位女性徵婚者。這本書不是寫給那樣的人。她們更在意的是可以作為婚姻彩禮的寶馬車,而非愛情。這本書更像是“愛情指南”,而非教你“如何嫁給一位百萬富翁”。
當然,更在意愛情的人並非不在意婚姻;同樣,在意領導力的人並非不在意領導職位。他們知道:領導職位可以是發揮領導力的最佳平台,就好像婚姻是經營愛情的最佳平台一樣。他們追求領導職位,不是為了職位會帶來特權、金錢、地位、榮譽,而是為了能夠在領導職位上更好地發揮領導力。
恩格斯說,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卓有成效的領導者知道,沒有領導力的領導職位是不道德的。
本文摘自《領導力十律》
《領導力十律》這本書的主要論點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領導力的關鍵不在於你“是什麼”,不在於你“有什麼”,而在於你“做什麼”。
不管你是總經理或者CEO,還是學校校長、醫院院長,或者局長、市長,這只說明你有所謂的“領導職位”,並不說明你有領導力。
你有MBA文憑?你有很高的智商?你有很高的情商?你有正直、誠實、勇敢、公正這些品質?有這些當然是好事,但是也不說明你有領導力。
卓有成效的領導者的共同點,不是他們“是什麼”,不是他們“有什麼”,而是他們“做什麼”。他們做這十件事情,是為“領導力十律”:承擔責任;解決難題;密切聯系群衆;講故事;當老師;從失敗中學習;反思;深思;認識自己;成為自己。
如果你做這十件事情,你就是在發揮領導力;如果你持之以恒地做這十件事情,你就是在修煉領導力;如果你能夠得心應手地做這十件事情,你就成了卓有成效的領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