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

  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是指各小企業進行會計核算應當遵循的基本規範。它是由《會計法》規定的,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對會計核算依據的基本要求

  《會計法》第九條規定:"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任何單位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核算,是會計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的基础,是保證會計資料質量的關鍵。沒有經濟業務事項,會計核算就失去了對象;而以不實甚至虛擬的經濟業務事項為核算對象,會計核算就成了沒有規範,沒有約束,沒有科學可言的"魔術"手段,據此提供的會計資料不僅沒有可信度,相反會誤導使用者,侵害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二)對會計資料的基本要求

  《會計法》第十三條規定:"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符合根據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僞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會計資料是記錄會計核算過程和結果的重要載體,是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評價經營業績、選擇合作對象、進行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規範會計資料的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比較多,主要有《會計基础工作規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以及財政部發佈的一系列《會計準則》、《會計核算制度》等。針對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僞造、變造會計資料和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的情況,《會計法》從法律的角度,對此做出了限制性、禁止性規定。

  (三)對會計電算化的基本要求

  《會計法》第十三條規定:"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軟體及其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也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這是為保證計算機生成的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和安全,以加強對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規範,包括兩層含義:

  一是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使用的會計軟體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二是用電子計算機生成的會計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即用電子計算機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在格式、內容,以及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等方面,都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本文摘自《小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小企業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   《小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解析、比較、案例及納稅處理》主要根據財政部發佈的《小企業會計準則》編寫,對小企業會計人員如何正確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執行過程中會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了透彻講解,對新舊準則差異進行了清晰比較,對納稅處理結合實務做了詳細分析。書中精心編寫了大量案例,對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非流動負債、所有者權益、費用、收入、利潤及利潤分配、外幣業務的核算和賬務處理做了詳盡講解,並重點講解了財務報表編制,手把手帶讀者順利應用《小企業會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