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層建築"決定經濟基础(1)

  我發現國內民營企業老闆特別有意思,在一起聊天,前面談行業,最後都落到國家制度和宏觀上面。過去我們做研究,大家開玩笑說,每次都是從改革開始到女人結束,聊到女人就基本上回家睡覺。現在是從買賣開始到政治結束,買賣談著談著就談不下去,就得談社會體制,談政策選擇,談十八大。

  --北京萬通集團創始人馮侖

  背景與導讀

  過度的行政審批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在四川,備齊一個水電站的核準手續,需要取得二十多項行政許可,由不同部門逐個審批,簽無數個字,蓋無數個章,即使由公司一個副總牽頭,帶領專門的團隊跑手續,全套跑下來都得3~5年。有時候後面的行政許可審批還沒完成,前面的手續卻已經過期,企業還得重新辦一遍。在甘肅,某工廠要建一棟高層住宅樓,從立項到開工,跑了38個部門,審批了32個環節,交了13項費用,歷時整整兩年。

  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就提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04年還出台了《行政許可法》,但體制改革的一些深層次問題仍未取得突破,在執行過程中,有些地方和部門避重就輕、避實就虛,保留下來的審批事項往往是對自己部門有利的、能夠收費的專案,只有那些無利可圖或者創收少的專案才被清理掉,甚至還有部門將原來的公益性服務變為有償服務。

  "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各國政府都有,但是像中國政府審批這麼多、範圍這麼廣、程序如此之不規範且存在大量暗箱操作的,可以說是很少見的。"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秘書長汪玉凱說,"目前為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還沒有觸動到基础,形式上的改革大於內容上的改革。"

  我國政府機構層級過多、職能模糊,從橫向角度看,政府部門之間利益不一致,協調成本高;從縱向角度看,絕大多數國家設立中央政府和二級或三級地方政府,我國目前有五級政府,委託代理鏈條長,代理成本極高。由於政府行政效率低下,導致社會運行成本過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經濟的發展。張維迎說:"如果廢除了政府審批,中國的GDP可以增加30%,腐敗至少可以減少50%。"

  本節我們將讨論:為什麼說行政審批是"制度瓶頸"?一個國家走向富強的根本原因是什麼?當前的改革"難"在哪里?

  理論上,政府也是公司的"供應商",它們為市場提供各種法律和制度,這些東西叫"公共產品",公司以稅收的形式購買這些公共產品。在本書前幾章,我們談到"交易成本"的時候,是指"人與人打交道的費用",包括因搜集信息、談判、簽約、履約甚至訴訟而發生的各種費用,然而這些費用只是"狹義的交易成本",近似於馬克思所說的"流通費用"。

本文摘自《公司的邏輯》


政府:"上層建築"決定經濟基础(1)   中國為什麼不能誕生喬佈斯和蘋果公司?國美之爭中,黃光裕和陳曉孰是孰非?馬雲有沒有違背契約精神?天使投資人是天使還是惡魔?有限責任是“無賴特許狀”嗎?國企如何賺錢、賺誰的錢、為誰賺錢?……
  本書以公司治理為核心,從文化、法律、金融、管理等多個角度,系統地論證了企業家價值觀、公司基本制度、治理結構、聲譽機制、資本結構、企業規模、產權改革七個方面的熱點問題。通過分析企業家、股東、職業經理人、債權人、勞動者、客戶、供應商、政府、投資人、投行、評級機構等不同主體的角色定位、行為邊界和權利義務,探讨了公司里的效率、公平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