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償失的勝利(9)

  特別地,證交會聲稱高盛集團以及副總裁法佈里-託爾雷(Fabrice.Tourre)(其花了6個月設計了一個CDO產品)在安排交易的過程中對機構投資者"進行了極大的誤導和遺漏"。他們沒有披露高盛的客戶──對沖基金經理約翰-保爾森,他向高盛支付了1.500萬美元的手續費設立了這支證券──不僅對賭房屋所有者會違約,而且出重拳選擇了和抵押貸款相關的證券,這些都是與上述提及的CDO相關的證券,原因就在於保爾森希望這些抵押債券違約。證交會進一步指出,高盛讓一家名為ACA的資產管理公司作為第三方負責選擇和上述CDO有關的抵押證券。表面上看,保爾森對賭CDO會表現良好,但實際上卻是在進行反方向的操作。

  為證交會的陳述提供依據的是在交易達成的大約6個月後──這宗涉及CDO的交易代號是ABACUS2007?AG1,這些與ABACUS有關的抵押證券中的83%被評級機構降了級──這意味著風險急劇上升,違約近在眼前。2008年1月中旬,與之相關的99%的抵押貸款證券被降級。簡而言之,保爾森獲得了巨額的回報──9個月之內賺了大約10億美元。

  在這次交易中的失敗者是兩家歐洲的商業銀行:一家是位於德國杜塞爾多夫的IKB銀行,其損失為1.5億美元;另一家是荷蘭銀行,其正處在被由蘇格蘭皇家銀行牽頭的聯盟收購的過程之中──後者也因為陷入危機而被英國政府收購,被控制84%的股權。荷蘭銀行卷入的原因是其為了每年150萬美元的手續費收入,同意給ACA資本控股公司96%的風險進行擔保,這是一家ACA的附屬公司,其投資了9.51億美元進行做多的對賭交易。換句話說,荷蘭銀行相信ACA資本控股公司能夠償付保險擔保,也就是ABACUS不會產生損失。在2008年年初ACA資本控股公司破產以後,荷蘭銀行連同蘇格蘭皇家銀行都不得不償還該公司與ABACUS有關的債務。2008年8月7日,蘇格蘭皇家銀行向高盛支付了8.4億美元,而其中的大部分又被高盛支付給了保爾森基金。

  高盛在此交易中也損失了1億美元,當然沒有包括1.500萬美元的手續費。因為在2007年4月,其手里握著一些賣不出去的ABACUS。不過,美國證交會聲稱高盛和託爾雷"他們故意、不顧一切或者說有意地在條款中進行了誤導,在備忘錄中沒有揭示出ACA選擇證券過程中保爾森基金發揮的重大角色──其在交易中的利益和IKB、ACA以及荷蘭銀行正好相悖。(高盛)和託爾雷是故意、不顧一切或者說有意地誤導ACA相信保爾森基金投資了ABACUS證券,進而使他們在選擇證券時誤以為二者的利益是一致的,而實際上二者的利益是背道而馳的。"證交會要求紐約南區法院找到高盛和託爾雷違反聯邦證券法的證據,並返還因為欺詐交易而獲得的"所有非法所得",並同時對其處以民事罰款。

  開始的時候,高盛似乎對證交會的揭露毫無準備,部分原因在於證交會這個舉動完全出乎高盛的意外──怎麼自己成了涉嫌內部交易的公司了呢?在2010年4月30日,佈蘭克費恩告訴查利-羅斯,他是在早晨偶爾浏覽電腦的時候得知證交會對其提起民事訴訟的訊息的。"我看到了這條訊息,然後就開始覺得胃裡面翻江倒海",他說,"我不知道如何是好,我非常震驚,非常、非常的震驚。"

  2009年夏天,高盛從證交會收到了所謂的"韋爾斯通知"?Wells.notice,即SEC進行民事起訴前的預先通知。──譯者註.?。直到2009年9月,高盛長期的法律顧問蘇利文-克倫威爾律師事務所向證交會提交了材料,其中用很長的篇幅回复了證交會的質詢,以此希望證交會不要再對高盛提起民事訴訟。自此以後證交會就再也沒有和蘇利文-克倫威爾律師事務所以及高盛進行任何接觸,盡管後者曾經在2010年的一季度試圖聯絡證交會並嘗試進行和解。證交會再一次和高盛接觸,並帶來控告文檔是在2010年4月16日,這一天也恰逢是證交會的一名檢察官發佈了一份有關證交會在麥道夫龐氏騙局案件中處理不當的報告的日子。

  

本文摘自《高盛如何統治世界》


得不償失的勝利(9)   作者調查審閱了數千頁政府、聯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信息及其他資料,並對100多人進行了採訪,其中包括高盛的客戶、競爭對手、監管機構、高盛現任和前任雇員,科漢生動地揭示了高盛如何變得如此強大,並且具有非凡的抵禦金融危機的能力。
  一個答案是公司高管對權力層的維護——亨利.戈德曼建議政府組建一個機構旨在監督華爾街;悉尼.溫伯格,長達40年週旋於政府高層之間,從羅斯福到肯尼迪總統,他的绰號是背後的“政治家”。高盛的高管支援尼克鬆、里根、克林頓和佈什的競選籌款活動。 兩個高盛的領導人羅伯特.魯賓和亨利.保爾森還成為財政部的高級官員。另一個答案是它渴望與交易雙方進行交易,高盛公司首席執行官勞埃德.佈蘭克費恩開玩笑的說,他在做“上帝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