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源於模仿(1)

  好的藝術家複製作品,偉大的藝術家竊取靈感,我們從不以“剽竊”別人的偉大作品為耻。

  ——史蒂夫-喬佈斯

如果你對蘋果公司了解得足夠多,你肯定不會認為它是一家像微軟那樣的技術創新公司。盡管蘋果公司成為很多行業的霸主,但仔細想想,蘋果究竟發明了什麼技術?首先發現了哪片藍海?答案近乎為零。蘋果從來沒有像微軟或者施樂公司那樣創造一項全新的技術:個人計算機不是蘋果發明的,MP3是項老掉牙的技術,而手機就更不用說了。但蘋果公司卻總能後來者居上,把一項現有的技術或者產品推廣開來,蘋果公司成功的秘密是什麼?模仿。

  模仿?對!喬佈斯和蘋果公司對這樣的說法毫不避諱。或者可以這樣說,喬佈斯就是一個“資深盜賊”,蘋果公司的成功是建立在模仿他人的創意之上的。正如喬佈斯所說:“並不是每個人都要種糧食給自己吃,也不是每個人都需要做自己穿的衣服,我們說著別人發明的語言,使用別人發明的數學……我們一直在使用別人的成果。使用人類已有的經驗和知識來創造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不可否認,模仿是一個提高自己想象力、讓自己不斷創新的好方法,對於蘋果帝國的締造可謂功不可沒。

1979年,蘋果公司開始了研發新型電腦的努力,對此喬佈斯有些一籌莫展,於是他決定到施樂公司的帕洛阿爾託研究中心參觀、考察。在施樂公司,喬佈斯十分意外地發現了一台驚人的電腦——Alto。這台電腦擁有許多在當時算是里程碑式的特徵:圖形用戶界面、點陣影像圖、鼠標、網路連接器、彈出菜單和移動窗口,等等。

  現在看來,這是一款在個人電腦發展歷史中具有革命性意義的偉大發明,但就是這些偉大發明卻在施樂公司的實驗室中坐了很長時間的冷闆凳,施樂公司並沒有看到其中潛在的巨大商業價值,而喬佈斯無疑是那個慧眼識珠的伯樂。在結束參觀後,喬佈斯果斷地將從施樂公司看到的鼠標、圖形界面、局域網路、文件伺服器等新技術用到了蘋果的系列個人計算機中。

  如果這個故事還不具有普遍說服力,那讓我們再來看看USB接口技術。這個技術的發明者是英特爾公司,但卻是蘋果公司首先將它與個人計算機聯繫到一起,對這一技術加以推廣。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Wi-Fi無線網路,這項技術也不是蘋果公司研發的,它的發明者是朗訊公司,但它就像當初施樂公司的Alto一樣遭到了冷遇,幾乎沒有人註意到這項足以改變個人計算機發展進程的發明。又是蘋果公司,將這一技術創造性地用在筆記本電腦中,開啟了筆記本無線上網的新時代。

在蘋果公司的模仿名單上,不光有IT行業中的企業,也包括許多其他行業中大名鼎鼎的品牌,比方說奔馳汽車。

本文摘自《超越商道》


創新源於模仿(1)   蘋果公司是當今最具創意、最有影響力的公司之一。這個被上帝咬了一口的蘋果,在喬佈斯的手中由青澀而變得金光閃閃!是喬佈斯把蘋果帶上了輝煌的頂峰,使蘋果獲得了其他公司望尘莫及的巨大成就:
  從真正意義上開創個人電腦時代的到來,到建立一個便攜式媒體播放器的全新市場,再到彻底改變人們購買音樂、享受音樂的方式;從Mac的火爆銷售,到iPod和iPhone的風靡世界,再到iPad的獨步天下,以及它們成為世界各地很多人目前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從三個人的車庫中的小公司,到5年時間跻身世界500強,再到世界最大科技公司甚至世界最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