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啟蒙:“華為基本法”(2)

  任正非意識到,單靠華為內部的努力是無法解決現有問題的,因此開始考慮借用“外腦”。巧合的是,當時剛好有幾位人大教授在華為做培訓,雙方一拍即合,人大教授答應為華為做管理咨詢。

  2?文化啟蒙

  當時,企業文化雖然在中國傳播了近十年時間,但真正開展企業文化建設的企業很少,形成規範化文本的幾乎沒有。在這種情形下,華為成為了企業文化建設的先行者。

  華為最初聘請彭劍鋒等人大教授開展企業咨詢時,並不是針對企業文化體系,而是從營銷體系開始的。但在任正非的親自過問下,咨詢內容不斷拓展,從營銷體系逐漸延伸到人力資源、生產管理等領域,最終聚焦到企業文化和管理大綱上。隨後,華為成立了專門專案組,負責整理和提升華為管理大綱。

  據彭劍鋒回憶,當年國家正在起草“香港基本法”,因此任正非建議將這部內容極為豐富的管理大綱命名為“華為基本法”。

  任正非經常參與專案組的讨論,對華為存在的問題也有了更為深刻的理解。他逐漸認識到,早期的華為主要依賴創業者的創業激情和員工的忠誠,由於規模較小,能夠輕易地統一思想,推動企業的發展,但隨著企業規模的日益擴大,單纯的家族式管理是滿足不了企業發展需要的,要想加強企業的執行力,就必須加大制度、流程建設,走一條更為規範的管理之道。

  在明確了公司存在的問題後,“華為基本法”的輪廓就非常清晰了。經過雙方多輪讨論,最終將“華為基本法”的主體內容定位在華為的價值觀體系和管理政策系統上。價值觀是企業文化的核心內容,而管理政策則涵蓋了企業的決策系統、行為準則等內容。

  “華為基本法”是中國企業第一部真正有影響力的企業文化大綱,被業界看做是企業文化的啟蒙讀本,不僅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成為華為公司的行動指南,而且有力地推動了中國企業的企業文化建設進程。

  當然,編制“華為基本法”最大的意義在於:讓華為認清了自身存在的問題,開始從人性管理向科學管理轉變,從對人負責轉向對事負責;讓華為認識到制度、流程的重要性,開始有意識地向跨國巨頭學習,引進各種各樣的先進流程,逐步實現與國際接軌。

  

本文摘自《華為狼道》


文化啟蒙:“華為基本法”(2)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成立於1987年,做代理起家,2009年跻身全球第二大信息與通信設備商,2010年成為世界500強企業,2011年入選首批 “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 位居“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第一。20多年時間,華為逐步發展成一家業務遍及14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全球化公司,以優異的成績單演繹了什麼叫做“中國企業的標桿”。
  華為做大做強到底憑什麼?是其領軍人任正非有背景?還是華為有秘密武器?《華為狼道》通過對華為的企業文化、市場擴張、技術研發、人才戰略、危機管理、組織架構,以及接班人風波、不上市謎局等的剖析,揭開了華為迅速壯大的終極哲學——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