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越俎代庖——越位執行
當前,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門職能越位現象十分嚴重,成為中央關註的政府職能轉變的主要問題之一。
事實上,政府和幹部的權力是有邊界的,其權力憲法法律法規上規定得清清楚楚,文件也寫得明明白白,一些政府的幹部卻因缺乏法律法規常識,或是揣著明白裝糊塗,把本不該屬於自己的權力放大。比如,某市城區發出了“為了保證雪後車輛、行人的出行安全以及市容的整潔,誠請大家共同參與到雪後的掃雪鏟冰工作中來”的倡議書。按照該市城管部門制定的“門前三包”制度:各個商家應該自掃門前雪,白天降雪的,應當隨時清掃,2小時通路,4小時消除;夜間降雪的,應當在次日10時前清掃幹淨。未能及時清除幹淨的,“門前三包”責任單位將被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這樣看來,倡議書與其說是在號召、倡議市民承擔起公益活動的義務,倒不如說是一紙強制市民進行義務勞動的“最後通牒”。長久以來,我國的城市管理一直都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這種制度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由於它在法理上的天然缺陷,很容易在執行中流入“公益活動行政化”的誤區。本來,城管、環衛作為行政職能部門,是維護市容的執行者,市民則是對他們職能履行情況的監督者,如今,角色完全錯位,執行者將本職工作以任務的形式強行攤派給市民,自己卻以監督者的姿態高高在上,指手畫腳,“行政越位”。
目前,“越俎代庖”已成為很多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的習慣性思維。造成這種惡果的原因,關鍵就是行政權的無限擴大,缺乏約束;沒有樹立公共服務意識,不尊重法制和權利;不嚴格依照法律、制度、程序的規定對管轄範圍內的事項進行規範管理,而是肆意擴大權力,忘記了權力是人民賦予的道理。
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室副處長、副研究員徐珂博士在他的新作《政府執行力》一書中指出,良好的行政文化環境能陶冶各級政府幹部的情操,激發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它既包括辦公設施、信息化建設等硬體環境,也包括反腐倡“廉”等內在軟體環境。而對於政府執行力有著深遠影響的則是軟環境建設。
事實上,政府和幹部的權力是有邊界的,其權力憲法法律法規上規定得清清楚楚,文件也寫得明明白白,一些政府的幹部卻因缺乏法律法規常識,或是揣著明白裝糊塗,把本不該屬於自己的權力放大。比如,某市城區發出了“為了保證雪後車輛、行人的出行安全以及市容的整潔,誠請大家共同參與到雪後的掃雪鏟冰工作中來”的倡議書。按照該市城管部門制定的“門前三包”制度:各個商家應該自掃門前雪,白天降雪的,應當隨時清掃,2小時通路,4小時消除;夜間降雪的,應當在次日10時前清掃幹淨。未能及時清除幹淨的,“門前三包”責任單位將被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這樣看來,倡議書與其說是在號召、倡議市民承擔起公益活動的義務,倒不如說是一紙強制市民進行義務勞動的“最後通牒”。長久以來,我國的城市管理一直都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這種制度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由於它在法理上的天然缺陷,很容易在執行中流入“公益活動行政化”的誤區。本來,城管、環衛作為行政職能部門,是維護市容的執行者,市民則是對他們職能履行情況的監督者,如今,角色完全錯位,執行者將本職工作以任務的形式強行攤派給市民,自己卻以監督者的姿態高高在上,指手畫腳,“行政越位”。
目前,“越俎代庖”已成為很多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的習慣性思維。造成這種惡果的原因,關鍵就是行政權的無限擴大,缺乏約束;沒有樹立公共服務意識,不尊重法制和權利;不嚴格依照法律、制度、程序的規定對管轄範圍內的事項進行規範管理,而是肆意擴大權力,忘記了權力是人民賦予的道理。
本文摘自《執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
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室副處長、副研究員徐珂博士在他的新作《政府執行力》一書中指出,良好的行政文化環境能陶冶各級政府幹部的情操,激發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它既包括辦公設施、信息化建設等硬體環境,也包括反腐倡“廉”等內在軟體環境。而對於政府執行力有著深遠影響的則是軟環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