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

  如果你問問美國人,今天的華盛頓最缺失什麼原則或者價值,那麼“常識”一詞的出現的頻率最高。所有的美國人都認為自己具有常識,而且他們尊重別人的常識——他們認為這是智力水平的一個合理體現。然而,他們仍然認為這是華盛頓特區最缺乏的特質,而且全國很多州的首府也同樣缺乏常識。

  但是日常生活中常識的價值已經超越了我們對政府的看法,不僅僅是自我價值的核心,而且是我們作為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核心。對常識的公衆認識可以追溯到18世紀中期,250年來它一直是美國傳統的一部分。

  因為定義要取決於下定義的人,因此要給“常識”下定義就像給色情下定義一樣困難。不過正如大法官波特R26;斯圖爾特(Potter Stewart)所說,“我無法給它下定義,但是我一看見它就知道是什麼。”今天的美國人認為,在政治世界中所展示的常識實在是太不同尋常了。美國人認為他們的政府太過意識形態化,太過政治化、複雜化和官僚化。羅斯R26;佩羅的觀點:解決這個國家的問題就應該像是“掀開引擎罩”,把壞掉的汽化器換掉一樣,無需做什麼痛苦的交易或者妥協。他的這種觀點在美國仍然很具有吸引力。這是一種人民黨的、民主的觀點: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那麼每個人就都皆大歡喜了。當然,生活(和政府)並不是這樣簡單,但是美國人仍然希望並且期望生活能是這樣。在他們看來,只要有一點常識,一些看起來似乎非常棘手的政治問題就可以自行得到解決。“常識”不需要什麼花哨的理論;它是不證自明的,就像《獨立宣言》裡面的真理一樣。

  當喬治 W.佈什處在他的最佳狀態時,正如他在2001年9月11日之後所表現的那樣,他所傳遞的信息包含了簡單而直接的常識:恐怖分子摧毀了這些建築物……因此我們現在要懲罰這些恐怖分子。而約翰R26;克里狀態不佳的時候,經常沉迷於一些抽象的概念,例如談到我們外交政策的“全球性測試”,就好像他是在大學的研讨會發言一樣,而不是向真正的世界陳述一些常識。

  2006年,民主黨採用了一個競選標語,“美國能夠做得更好”。這是一個非常常識性的標語,利用了簡單易懂的訴求。民主黨並沒有陳述衆多的細節和理論,以表明共和黨什麼地方做得不對,或者陳述民主黨將有什麼樣的不同舉措,一句“美國能夠做得更好”就說明了最明顯的事實:現狀還並不夠好。他們應該可以做得更好。“常識、普通的價值觀”是2006年我們所測試的最受歡迎的口號,甚至優於民主黨的官方措辞。=482;實際上,如果你回想一下電視時代的任何一次總統選舉,無疑那些能夠最佳地展示“常識”的人總是能夠獲勝。

  “常識”是在推銷某種觀點/事件時的最佳背景情境(溝通原則第十條)。社會保障應該得到改革,就是因為“現收現付”模式是非常明顯的常識,而如果我們不做點什麼的話,現存的制度一定會崩潰——而不是因為什麼自由市場理論。衛生保健應該國家化(如果你是希拉里R26;克林頓),就是因為在世界上最富有的國家裡,不應該有四千多萬人沒有醫保,這是常識,而不是因為什麼要將風險和問題集中化的經濟學理論等等。我們要殺死恐怖主義分子,這樣他們才不能殺死我們,因為這就是“常識”。

  “常識”不僅僅應該是政策問題的基础——對於一切事情它都是必要的。如果你能以“常識”作為說話辦事的基础,那麼你的地位幾乎就是不可動搖的。

本文摘自《重要的不是你說了什麼,而是人們聽到了什麼》


常識   在本書中,作者弗蘭克R26;倫茲博士向我們揭開了如何說最有效的語言的奧秘,這些奧秘可以說明大家提高公司的銷售業績,激勵公司的員工,抑或是得到應有的升薪,或者在政治上提高與公衆對話的效率。如何最大的發揮語言的力量?奧秘就在這本書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