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語言的案例研究:從“犯罪”和“罪犯”到“公共安全”

  回到1993年。當魯迪R26;朱利安尼第一次成功競選紐約市長的時候,我在為他工作。當時我就建議他要談論“公共安全”,而不要談論“罪犯”或者“犯罪”。自從理查德R26;尼克鬆1968年當選總統,25年以來,共和黨人一直在強調他們的“反犯罪”日程,而且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但是在我對紐約投票人的調查中,我發現比起“與犯罪作鬥爭”、“嚴懲罪犯”,公衆更加重視“個人和公衆安全”。

  盡管犯罪和公共安全有著內在的聯繫,並且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含義完全相同,但它們之間還是有一個重要的區別。“與犯罪作鬥爭”是程序性的,而“嚴懲罪犯”是懲罰性的——這當然非常重要。但是“安全”,盡管抽象,卻絕對是個人化的,而且激勵人心——這是與犯罪作鬥爭的最終結果和價值。因此魯迪R26;朱利安尼不僅傳遞了反犯罪的信息,而且採納了公共安全的日程——他在紐約城的成功使美國人對待犯罪、罪犯和安全、文明社會有了一個新的思考方式。

  所有以上的案例分析都有一個共同點:希望能夠彻底改變公衆觀點。有效的語言並不會在那里等著你。只有當人們願意為一件事情或者一個事業傾註心血,並應用有效語言的原則時,它們才能夠被發現並得到充分的利用。政治家比其它任何一個行業都更加需要有效的溝通,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就擅長這一點。

本文摘自《重要的不是你說了什麼,而是人們聽到了什麼》


有效語言的案例研究:從“犯罪”和“罪犯”到“公共安全”   在本書中,作者弗蘭克R26;倫茲博士向我們揭開了如何說最有效的語言的奧秘,這些奧秘可以說明大家提高公司的銷售業績,激勵公司的員工,抑或是得到應有的升薪,或者在政治上提高與公衆對話的效率。如何最大的發揮語言的力量?奧秘就在這本書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