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溝通的十大規則(2)
規則二 簡短:用短句
“我沒有時間寫一封短信,因此我就寫一封長的。”
——馬克R26;吐溫(Mark Twain)
越簡短越好。用一個短語就能表達清楚的,千萬不要用一個句子;三個單詞能說明白的,就不要用四個單詞。當有人問亞伯拉罕R26;林肯一個人的腿應該有多長時,他回答道:“只要能夠到地面就可以了。”那些最優秀的廣告制作人和有創意的藝術家都明白合適尺度的重要性,他們很明智地避免走極端。我們應當尋找恰當的語言去精確地填補理解空白的問題。
最容易被人記住的政治口號很少超過一句話。“我喜歡艾克”(I like Ike)很難成為給這個人投票的理由,但是這個口號的簡單性卻能夠很好地衬託了該候選人及其競選活動。並沒有很多人認為卡爾文R26;柯立芝(Calvin Coolidge)是一個偉大的總統,但是直到今天我們還記得“沉默的卡爾”(Silent Cal),就是因為他說話簡單。當柯立芝的一位共餐客人跟他打賭說,她能夠讓他說出三個以上的單詞時,他回答道“你輸了”(You lose,只有兩個單詞)——這件事仍被認為是總統史中的最佳政治笑話。當有人請英國多產作家G.K.切斯特頓(G. K. Chesterton)關於“這個世界是怎麼了?”寫篇文章時,他寫道:“親愛的先生們:因為我。G.K.切斯特頓謹上。”我們都聽說過這麼一個笑話,一個大學哲學系的學生在就試卷問題回答“為什麼”時,他答道,“為什麼不呢?”這些簡短的回答,表達的內容比1000字的文章還要多,也比卡斯特羅式的演講更有效。
與此類似,還有這樣的說法“千言不如一見”(A picture is worth a thousand words)……或許改成“萬言”也行?有研究者追溯這句話的來源,發現是源於20年代一位名叫弗萊德R26;巴納德(Fred Barnard)的廣告經理。當他推銷電車兩侧的廣告空間時,他是這麼說的:“一見抵千言”(One look is worth a thousand words),來暗示在廣告中,形象比文字更有說服力。剛開始,巴納德稱這個說法來自於一句日本諺語,後來他稍作改動,變成了“千言不如一見”,然後說這是來自於中國諺語。有些引語詞典現在接受了巴納德的說法,將其來源歸為中國諺語。現在這個說法通常被認為是孔子說的。這個說法的來源如何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所表明的道理。如果一個畫面真的能比一千個字或者一萬個字的說服力更強,那麼何樂而不為呢?
有的時候兩三個字比一千個字更有效。最容易記住的廣告詞通常不超過一個片語的長度。從1914年託馬斯R26;沃森加入IBM開始——當時該公司的名稱為制表及錄制公司(Computer-Tabulating-Recording Company)——到IBM用“思考”(think)一詞來傳遞公司的價值,已經有很多此類簡短而有力的詞語向公衆展示公司的價值觀。“像戴爾一樣簡單”(Easy as Dell)有效地傳遞了世界上最好的計算機公司之一其方便用戶使用的特色。七喜的“非可樂”(The UnCola)廣告詞非常清晰地向消費者表明七喜是什麼……不是什麼。如果你問任何一個年齡在5歲到65歲之間的人,“太太……太棒了!”(They’re grrreat!)是哪種早餐麥片的廣告語,他們都會告訴你是凍麥片(Frosted Flakes)的廣告。幾乎每一個深夜談話節目的主持人都會嘲弄地模仿一句“喝牛奶了嗎?”(Got milk?)但這的確有助於產品再次畅銷。耐克(Nike)公司的廣告“想做就做!”(Just do it)只用了三個單詞,三個音節,八個字母,但是卻比任何運動鞋廣告都傳遞了更多的力量——而且說明耐克鞏固了全球運動品牌王國。
因此,談到有效溝通的原則,小勝過大,短勝過長,簡單勝過複雜。有的時候,畫面勝過一切語言。
在本書中,作者弗蘭克R26;倫茲博士向我們揭開了如何說最有效的語言的奧秘,這些奧秘可以說明大家提高公司的銷售業績,激勵公司的員工,抑或是得到應有的升薪,或者在政治上提高與公衆對話的效率。如何最大的發揮語言的力量?奧秘就在這本書里。
“我沒有時間寫一封短信,因此我就寫一封長的。”
——馬克R26;吐溫(Mark Twain)
越簡短越好。用一個短語就能表達清楚的,千萬不要用一個句子;三個單詞能說明白的,就不要用四個單詞。當有人問亞伯拉罕R26;林肯一個人的腿應該有多長時,他回答道:“只要能夠到地面就可以了。”那些最優秀的廣告制作人和有創意的藝術家都明白合適尺度的重要性,他們很明智地避免走極端。我們應當尋找恰當的語言去精確地填補理解空白的問題。
最容易被人記住的政治口號很少超過一句話。“我喜歡艾克”(I like Ike)很難成為給這個人投票的理由,但是這個口號的簡單性卻能夠很好地衬託了該候選人及其競選活動。並沒有很多人認為卡爾文R26;柯立芝(Calvin Coolidge)是一個偉大的總統,但是直到今天我們還記得“沉默的卡爾”(Silent Cal),就是因為他說話簡單。當柯立芝的一位共餐客人跟他打賭說,她能夠讓他說出三個以上的單詞時,他回答道“你輸了”(You lose,只有兩個單詞)——這件事仍被認為是總統史中的最佳政治笑話。當有人請英國多產作家G.K.切斯特頓(G. K. Chesterton)關於“這個世界是怎麼了?”寫篇文章時,他寫道:“親愛的先生們:因為我。G.K.切斯特頓謹上。”我們都聽說過這麼一個笑話,一個大學哲學系的學生在就試卷問題回答“為什麼”時,他答道,“為什麼不呢?”這些簡短的回答,表達的內容比1000字的文章還要多,也比卡斯特羅式的演講更有效。
與此類似,還有這樣的說法“千言不如一見”(A picture is worth a thousand words)……或許改成“萬言”也行?有研究者追溯這句話的來源,發現是源於20年代一位名叫弗萊德R26;巴納德(Fred Barnard)的廣告經理。當他推銷電車兩侧的廣告空間時,他是這麼說的:“一見抵千言”(One look is worth a thousand words),來暗示在廣告中,形象比文字更有說服力。剛開始,巴納德稱這個說法來自於一句日本諺語,後來他稍作改動,變成了“千言不如一見”,然後說這是來自於中國諺語。有些引語詞典現在接受了巴納德的說法,將其來源歸為中國諺語。現在這個說法通常被認為是孔子說的。這個說法的來源如何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所表明的道理。如果一個畫面真的能比一千個字或者一萬個字的說服力更強,那麼何樂而不為呢?
有的時候兩三個字比一千個字更有效。最容易記住的廣告詞通常不超過一個片語的長度。從1914年託馬斯R26;沃森加入IBM開始——當時該公司的名稱為制表及錄制公司(Computer-Tabulating-Recording Company)——到IBM用“思考”(think)一詞來傳遞公司的價值,已經有很多此類簡短而有力的詞語向公衆展示公司的價值觀。“像戴爾一樣簡單”(Easy as Dell)有效地傳遞了世界上最好的計算機公司之一其方便用戶使用的特色。七喜的“非可樂”(The UnCola)廣告詞非常清晰地向消費者表明七喜是什麼……不是什麼。如果你問任何一個年齡在5歲到65歲之間的人,“太太……太棒了!”(They’re grrreat!)是哪種早餐麥片的廣告語,他們都會告訴你是凍麥片(Frosted Flakes)的廣告。幾乎每一個深夜談話節目的主持人都會嘲弄地模仿一句“喝牛奶了嗎?”(Got milk?)但這的確有助於產品再次畅銷。耐克(Nike)公司的廣告“想做就做!”(Just do it)只用了三個單詞,三個音節,八個字母,但是卻比任何運動鞋廣告都傳遞了更多的力量——而且說明耐克鞏固了全球運動品牌王國。
因此,談到有效溝通的原則,小勝過大,短勝過長,簡單勝過複雜。有的時候,畫面勝過一切語言。
本文摘自《重要的不是你說了什麼,而是人們聽到了什麼》
在本書中,作者弗蘭克R26;倫茲博士向我們揭開了如何說最有效的語言的奧秘,這些奧秘可以說明大家提高公司的銷售業績,激勵公司的員工,抑或是得到應有的升薪,或者在政治上提高與公衆對話的效率。如何最大的發揮語言的力量?奧秘就在這本書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