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流》 信任需要因人適用(5)
七、做領導的代言人
員工必須是領導的代言人。縱然領導的見解與自己的見解不同,領導一旦有新決定,員工也要把這個決定當作自己的決定,向同事或是外界人作詳盡的解釋。
八、知道自己權限的人
員工必須認清哪些事在自己的權限之內,哪些事自己無權決定。絕不能混淆職責界限。一旦發生某種問題,而且又是自己權限之外的事,絕不能拖拖拉拉,應該立刻向領導請示。
假如超越頂頭上司與上級領導交涉、協調,那就等於把上司架空,破壞了命令系統,也應該列為禁忌。協調的時候,原則上也要先跟頂頭上司打個招呼,獲其認可。
九、向領導報告自己解決問題的人
員工自己處理好的問題如果不向領導報告,往往使領導不了解實情,導致作出錯誤的判斷可能。當然有些事情無須一一向領導報告。但是原則上可稱之為“問題”“事件”的事情,要及時向領導提出報告。報告的詳盡程度以及報告時機要因其重要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區別。重要的事,必須即刻提出報告,而對於次要的或屬日常性事務,則可以在一天的工作告終之時,提出扼要的報告。
十、勇於承擔責任的人
有些員工在自己負責的工作範圍內發生錯失或延誤的時候,總是舉出許多的理由,不敢承擔責任。這種將責任推卸得一幹二淨的人,實在不能信任。
十一、給領導提供情報的人
員工在與外界人士、同事等接觸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情報,這些情報有些是對公司不利的。員工最好把這些情報謹記在心,事後把它提供給領導。這樣可以讓領導作出正確的判斷。尤其是影響到其他部門或是必須由領導作出某種決定的事。
十二、不是事事都請示的人
遇到稍有例外的事、下屬稍有錯失或者在旁人看來屬於極瑣碎的事,也都一一搬到領導面前去請示,這樣的下屬令人不禁要問:他這個員工到底是幹什麼的?
員工擁有執行工作所需的權限,在不逾越權限的情況下,憑自己的判斷把分內的事處理得幹淨利落,並敢於對後果承擔責任。
本文摘自《卓越領導力必須培養的六大性格》
領導者的尾流是什麼?領導者在普通員工的生活或組織生命過程中留下的尾流包括兩個方面,即任務與人際關係,而尾流的完美與否要看領導者的性格。本書從臨床心理學的角度闡述了一個人的性格將如何影響其取得成功,並且對構成品格的六大性格維度進行了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