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節:專案管理制度(5)
第十七條凡公司持股及合作開發專案未列入會計報表合並的,應通過委派業務人員以投資者或股東身份積極參與合作和開展工作,並通過被投資企業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貫彻公司意圖,掌握了解被投資企業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委派的業務人員應於每季度(最長不超過半年)向公司遞交被投資企業資產及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年度報告應隨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資料。因故無委派人員的,由公司投資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進行必要的跟蹤管理。
第十八條公司全資及控股專案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企業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業(未列入合並會計報表部分)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公司投資部。
第十九條對於貿易及證券投資專案則採用專門的投資程序和保障、監控制度,具體辦法另定。
第六章專案的變更與結束
第二十條投資專案的變更,包括發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模擴大或縮小、後續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公司總部審批核準。
第二十一條投資專案變更,由專案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二十二條專案負責人在實施專案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後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反制度者,所造成的後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二十三條投資專案的中止或結束,專案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並以書面形式報告公司。屬全資及控股的專案,由公司企管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後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屬持股或合作專案由投資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後,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如有待決問題,專案負責人必須負責彻底清理,不得久拖推诿。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於頒佈之日起實施。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行和辦理。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26?3建設工程專案投資管理辦法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促進我國建設工程專案管理健康發展,規範建設工程專案管理行為,不斷提高建設工程投資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工程專案管理活動的,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專案管理,是指從事工程專案管理的企業(以下簡稱專案管理企業),受工程專案業主方委託,對工程建設全過程或分階段進行專業化管理和服務活動。
第三條企業資質
專案管理企業應當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一項或多項資質。
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企業可以在本企業資質以外申請其他資質。企業申請資質時,其原有工程業績、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註冊資金和辦公場所等資質條件可合並考核。
第四條執業資格
從事工程專案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有城市規劃師、建築師、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一項或者多項執業資格。
取得城市規劃師、建築師、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在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任何一家企業申請註冊並執業。
取得上述多項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在同一企業分別註冊並執業。
第五條服務範圍
專案管理企業應當改善組織結構,建立專案管理體系,充實專案管理專業人員,按照現行有關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開展工程專案管理業務。
第六條服務內容
工程專案管理業務範圍包括:
本文摘自《管理案頭必備手冊》
本書基本內容為“理論理解+管理實務+工作流程+工作模闆+工具表單”,同時具有工作指導書或專案管理實務手冊的特點,旨在為專案管理一線不同管理層次的專業管理人員提供對專案管理核心內容的理解與感悟,對專案管理實踐的指導與建議;提供在實際操作中可以借鑒的管理流程、工作規範、管理實務及以圖例表單為核心的手冊性內容,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本書可供各級專案經理、專案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相關研究人員和專案管理咨詢從業人員作為專案管理實務和咨詢工作案頭參考;也可作為專案管理評審員、評估師,企業高層管理者,政府、金融業、專案投資管理者考核、監督、評估專案管理水平與成效的參考資料;此書還可以作為專案管理專業研究生和專案管理工程碩士的選修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