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在法國,太陽是圍繞著地球轉動的(6)
部落的有些成員的確是按50/50分錢的。亨利奇對他們訪談後發現,他們每個人都曾在現代社會生活過相當長的時間,他們覺得,50/50分法才是公平的行為。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馬奇根加人並不比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矶分校的學生更理性,他們只是對公平的解讀不同而已。在俄國,一個人發財是不公平的;在美國,分錢者只有提出平均分割才是公平的;而在亞馬遜叢林,人們則遵循“我撿的就是我的”的原則。
通常情況下,雖然我們並不會將公平視為一個非理性的力量,但是,它確實能戲劇性地影響到我們的認知,而且會影響到我們的思維。
我們都曾經歷過需要為自己爭取有利地位的情形。從客觀而合乎邏輯的觀點來看,我們應該全神貫註於迫在眉睫的問題,也就是他人的提議或者我們要求的價格。但是,通過說出我們提出報價的理由,或者說出要求有利地位的理由,通過解釋我們是如何確定報價的,或者解釋清楚我們為什麼要提出那樣的有利地位,通過將我們認為什麼是公平的做法與對方溝通,那麼,就像與客戶共度很多時間的律師、頻繁與投資者溝通的企業家一樣,我們同樣可以從中受益。
在工作中,當我們忙於完成某個專案時,我們不要假定最後結果是水到渠成、順理成章的,而應該謹記:在專案完成過程中,我們要經常讓團隊成員參與進來,要經常把專案的進程知會他們。同樣,當我們在另一個國家旅行時,我們會想,“盡管語言不同,不過,公平的原則卻並無二致。”我們要抵禦這樣的誘惑。因為正如事實表明的,公平的含義會發生“搖擺”,無論是與一個汽車經銷商還是與一個馬奇根加人打交道,我們都應該謹記:“此公平”並非總是“彼公平”。
為什麼將一個持續下跌的股票賣出、或者終結一個註定會破裂的關係會如此之難?為什麼只是因為建議來自“重要的”的人物,我們便會言聽計從?為什麼當我們身處危險情境時,更容易墜入情網?著名組織思想家奧里-佈萊福曼和他的兄弟、心理學家羅姆-佈萊福曼,在《搖擺》中為我們回答了所有這些問題以及更多的問題。
利用社會心理學、行為經濟學和組織行為學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搖擺》揭示出了影響我們的個人生活和商業生活所有方面的動態力量,這些力量包括“損失厭惡”(我們為了避免遭受損失而走極端的傾向)、“判斷偏差”(我們不能對某個人或者某個情境的最初判斷進行重新評價的能力缺失)和“變色龍效應”(按照別人賦予我們的特質付諸行動的傾向)。
《搖擺》讓我們結識了哈佛商學院的這樣一位教授——他讓學生為得到一張20美元的钞票花了204美元;讓我們認識了這樣一位航空公司的安全專案領導——他因為無視自己所受的經年訓練而導致了整個行業的改革;還讓我們認識了這樣一位橄榄球教練——他憑借對傳統策略的彻底颠覆而將球隊引向了勝利。此外,我們還能從中了解到NBA選秀位次的符咒,會明了為什麼說面試是預測員工未來工作表現的糟糕方式,我們還會深入到最高法院的會議現場,看看世界上擁有至高權力的法官們是如何避免群體動態的危險的。
不時會出現這樣一本書——它不但能挑戰我們的世界觀,而且還能改變我們的思維方式。在《搖擺》中,奧里-佈萊夫曼和羅姆-佈萊夫曼不但為多種多樣的非理性行為提出了合理的解釋,而且還為讀者指明了避免屈從於它們的誘惑的道路。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馬奇根加人並不比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矶分校的學生更理性,他們只是對公平的解讀不同而已。在俄國,一個人發財是不公平的;在美國,分錢者只有提出平均分割才是公平的;而在亞馬遜叢林,人們則遵循“我撿的就是我的”的原則。
通常情況下,雖然我們並不會將公平視為一個非理性的力量,但是,它確實能戲劇性地影響到我們的認知,而且會影響到我們的思維。
我們都曾經歷過需要為自己爭取有利地位的情形。從客觀而合乎邏輯的觀點來看,我們應該全神貫註於迫在眉睫的問題,也就是他人的提議或者我們要求的價格。但是,通過說出我們提出報價的理由,或者說出要求有利地位的理由,通過解釋我們是如何確定報價的,或者解釋清楚我們為什麼要提出那樣的有利地位,通過將我們認為什麼是公平的做法與對方溝通,那麼,就像與客戶共度很多時間的律師、頻繁與投資者溝通的企業家一樣,我們同樣可以從中受益。
在工作中,當我們忙於完成某個專案時,我們不要假定最後結果是水到渠成、順理成章的,而應該謹記:在專案完成過程中,我們要經常讓團隊成員參與進來,要經常把專案的進程知會他們。同樣,當我們在另一個國家旅行時,我們會想,“盡管語言不同,不過,公平的原則卻並無二致。”我們要抵禦這樣的誘惑。因為正如事實表明的,公平的含義會發生“搖擺”,無論是與一個汽車經銷商還是與一個馬奇根加人打交道,我們都應該謹記:“此公平”並非總是“彼公平”。
本文摘自《難以抗拒的非理性誘惑》
為什麼將一個持續下跌的股票賣出、或者終結一個註定會破裂的關係會如此之難?為什麼只是因為建議來自“重要的”的人物,我們便會言聽計從?為什麼當我們身處危險情境時,更容易墜入情網?著名組織思想家奧里-佈萊福曼和他的兄弟、心理學家羅姆-佈萊福曼,在《搖擺》中為我們回答了所有這些問題以及更多的問題。利用社會心理學、行為經濟學和組織行為學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搖擺》揭示出了影響我們的個人生活和商業生活所有方面的動態力量,這些力量包括“損失厭惡”(我們為了避免遭受損失而走極端的傾向)、“判斷偏差”(我們不能對某個人或者某個情境的最初判斷進行重新評價的能力缺失)和“變色龍效應”(按照別人賦予我們的特質付諸行動的傾向)。
《搖擺》讓我們結識了哈佛商學院的這樣一位教授——他讓學生為得到一張20美元的钞票花了204美元;讓我們認識了這樣一位航空公司的安全專案領導——他因為無視自己所受的經年訓練而導致了整個行業的改革;還讓我們認識了這樣一位橄榄球教練——他憑借對傳統策略的彻底颠覆而將球隊引向了勝利。此外,我們還能從中了解到NBA選秀位次的符咒,會明了為什麼說面試是預測員工未來工作表現的糟糕方式,我們還會深入到最高法院的會議現場,看看世界上擁有至高權力的法官們是如何避免群體動態的危險的。
不時會出現這樣一本書——它不但能挑戰我們的世界觀,而且還能改變我們的思維方式。在《搖擺》中,奧里-佈萊夫曼和羅姆-佈萊夫曼不但為多種多樣的非理性行為提出了合理的解釋,而且還為讀者指明了避免屈從於它們的誘惑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