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管理手段:單一首長集體議政(2)

  上天是公平的。就是皇帝,也不能獲得無數的機會。3月19日淩晨,當李自成的前鋒進入北京德勝門的時候,正前方數千米的煤山上,崇祯上吊自殺了!這算是對他不能良好決策的一種殘酷懲罰吧!

  集體議政,減少致命的獨斷錯誤

  實際上,不少的優秀帝王也明白獨斷的壞處,因此,很多王朝統治者都採取了集體議政制度,依靠大量智慧的輔臣減少帝王致命錯誤的幾率。

  集體議政的主要體現是宰相制度,有時候一個,有時候兩個,宰相既是政府機構的頭兒,相當於總理或者首相,又是皇帝的首席輔臣,所以又稱首輔,替皇帝出主意、協助皇帝進行事務裁決。

  這種集議制度興盛於漢朝,比如漢景帝時期的晁錯提出削藩策略,景帝沒有給予批复,而是“令公卿、列侯、宗室集議”。

  到了唐代,政府明確的進行了分工:將政府事務分成了三個部分,一個是負責制訂制度規章的中書省,一個是負責執行推進的尚書省,一個是負責監督考核的門下省。三省各有自己的領導者,沒有總體的領導者,皇帝就自然而然地兼任了總體領導者,有點兼任總理的味道。結果,這種制度自然出現了一系列的不協調,不過,皇帝將這些省的頭兒以及副手都視為自己的決策助手,經常召集他們開會商議,實際上,這些頭也就多變成了皇帝的輔臣,也就在一定意義上可以叫做宰相,只不過不是一個宰相而已。

  一般來說,凡是國家重大問題,皇帝都會指定一些大臣進行讨論,提出初步的解決方案,最後由皇帝決斷。根據參加範圍的不同,可以分為不同層次的集議。

  唐太宗以及開元時代的唐玄宗很會利用這些輔臣們進行王朝的大事讨論,當時可謂“群星灿爛”,這些省的頭兒們經常出入皇帝辦公室,協助皇帝做了不少有意義的決策。有的歷史學家將這種情況稱之為“集體宰相制度”。

  這一制度基本上一直持續到清王朝。明朝有短暫的單獨宰相,很快就被架空了,有幾位大學士擔任輔佐,仍然是個集體的秘書處角色。

  當然,這一制度有它的好處,可以集思廣益,將其利用好了,就是一個有效的清明政治,比如貞觀之治中的“房謀杜斷”,不就是說得房玄齡與杜如晦對於唐太宗的決策輔助作用嘛!一旦這樣的機制不能很好利用的時候,王朝的問題也就來了!不是宰相們的素質不高。就是皇帝本人的素質有問題,都會令這一制度走向反面。

本文摘自《從歷代王朝興衰看帝王管理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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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中國管理高手是王朝的某些統治者,他們才是中國管理的主要實踐者,甚至是理論的原始創造者。如何構建王朝並使之持續,也就是我們今天說的基業長青,以往的王朝統治者已經用他們的成功和失敗,為我們提供了豐富的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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