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節:第四章 員工職責(4)
是戰士就要隨時聽從指揮員的命令 做正確的事,用正確的態度做事,用正確的方法做事。
不越權,不越位,不存非分之想;
公司選擇的不是最優秀的人,而是最合適的人,在最合適的人裡面尋找優秀。
思考:
部屬(下級)的職責是什麼?
2,部屬在工作中應該怎樣做?
3,你如何理解和做到“三老四嚴四個一樣”?
第四節 履責盡職
無論是管理者還是被管理者,無論是上級還是下級,無論是領導還是部屬,都是企業員工,都應該正確的履職盡責。
所謂履責,就是按照崗位所要求的事情、標準,行為自己的工作;所謂盡職,是所有崗位工作行為要能夠承擔組織賦予的責任和義務。
責任是每個人在組織(社會中)所處某個崗位、扮演某種角色時應該擔當的某種職責,通俗地說,是應該幹的“分內事”。
員工和企業從法律意義上講,首先是契約關係。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一方支付報酬,一方支付智力和勞動。既然簽訂了合同,那麼就表示雙方都有了責任。維系企業和員工的核心是責任關係。
在企業中,一方面,企業以責任的形式,向個體提出各種要求;另一方面,個體在承受企業賦予的責任要求後,形成個體責任。在這個要求驅使下,履行企業賦予自身的責任並形成責任行為。
因此,企業成員有否按要求正確履責是企業能否正常運作的基本保證,是個體在企業中得以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良好有效的履責是個人立足企業至關重要的人格品質。事實上,只有從心底改變了對承擔責任的理解,認識到責任不僅是對組織的一種負責也是對自己的一種負責,並在這種負責中感受到自身的價值和自己所獲得的尊重和認同,才能從承擔責任中獲得滿足。
履責盡職,是對自己的負責。
履責需要具備責任意識,也就是要有責任心。
人們都渴望成就一番偉大而崇高的事業。但現實生活中,我們的主要職責卻是完成一些微不足道的任務。其實,這些任務也是偉大而崇高的。市場經濟就是平民經濟。在這個社會中,平凡的人之所以不平凡,就在於這些人能夠履職盡責,為社會、為組織,也為自己創造了價值。
履職盡責,實際上是在職場中要首先對自己負責。不可設想,一個對自己都不負責的人,能夠對組織、對崗位對他人負責。
履職盡責,是要求每個成員能夠按照職責要求,一點一滴的,兢兢業業的,創造性地完成任務,實現企業組織和個人的價值。
我們耗費大半生時間在工作上,不只是希望得到微薄的薪水,同時也想讓自己的生活充滿滿足感,自豪感和成就感。如果把工作當做自己的事情,就會敬業並為之獻身。
本文摘自《為中國企業解疑釋惑》
企業依法成立。企業中所有相關人員均應在法律規範下履行職責。合法規範的企業內部關係以及所有崗位人員的正確履職,是企業有效運轉、保持競爭優勢的基础和前提;員工守則所規範的是企業內部員工與企業、員工與員工以及員工與其他相關人、事、組織的關係。企業內部所有人員均應恪盡職守正確履職。並在實際履職過程中,要不斷研究新情況,不斷充實新內容,不斷解決和回答新問題。企業是創造財富、創造價值的組織,是工作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