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節:第四章 員工職責(1)



  第四章 員工職責

  職責是每個人在組織中履行職務時應當遵守和作出的行為表示。

  在組織中,人的角色是雙重的,面對部屬,是上級;面對上級和領導,是部屬、下級。上級與下級是相對概念。不同的崗位,均應正確履行相應的職責。

  第一節 員工共同職責

  所謂共同職責,是需要共同遵守的規定。

  企業是個組織。在這個組織中,無論出身、無論教育背景,更無論種族、信仰,每個組織中人均應履行員工共同職責。

  一、誠實。誠實是組織中信任的基础。現代市場經濟中,所有契約的成立以及交易的完成,都是以誠實為假設前提的。所以,組織中所有人對企業組織均應如實報告自己的出生、年齡、學歷和身體體檢等基本信息。如果因為隐私原因可以向企業明確告知,絕不允許僞造、假借以及隐瞞個人真實信息。

  二、不拿公物。企業作為組織,一旦成立,即是法律保護的法體。所有人(包括股東)均不可隨意公款公物私用,侵占企業利益。在企業組織中所有人應做到公私分明。

  三、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在組織日常運作中,當沒有形成決定時,可以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見解。當形成決議後,應全力以赴地服從與執行。

  四、不搞性騷擾,也不進行性賄賂。上級、領導不應對異性部屬有挑逗、暗示以及其他不適當的舉止和語言。下級、部屬不應當以任何理由對上級有性暗示和挑逗性舉止行為。

  五、不得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各類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如串崗閑聊等。

  六、工作時間不應進行私人會見。

  摘要:

  每個組織中人,都應履行員工共同職責。

  員工應向企業如實報告自己的相關信息。

  不公物私用。

  不搞性騷擾和性賄賂。

  服從命令聽指揮。

  不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思考:

  員工的共同職責是什麼?

  可以以個人特殊理由申請不遵守共同職責嗎?試舉例。

  第二節 管理者(上級)職責

  企業組織的運轉需要有人管理和領導,在崗位設定上有了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管理者除需要遵守員工共同職責外,還需要能夠履行管理崗位職責。



本文摘自《為中國企業解疑釋惑》


第14節:第四章  員工職責(1)   企業依法成立。企業中所有相關人員均應在法律規範下履行職責。合法規範的企業內部關係以及所有崗位人員的正確履職,是企業有效運轉、保持競爭優勢的基础和前提;員工守則所規範的是企業內部員工與企業、員工與員工以及員工與其他相關人、事、組織的關係。企業內部所有人員均應恪盡職守正確履職。並在實際履職過程中,要不斷研究新情況,不斷充實新內容,不斷解決和回答新問題。企業是創造財富、創造價值的組織,是工作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