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古和科斯

2014-06-27 12:13:28

  英國在18世紀工業革命之後,工廠林立;就業機會大增,各種工業產品也大量湧入市場,彻底地改變了人類的生活形態。
  不過,工廠帶來的噪音、黑煙、污水,也造成對環境和居民的傷害。然而,這些工廠,卻無須為噪音、黑煙、污水負責;在他們產品的價格里,只包含了工資、原料、資本、廠房設備等等的支出,卻不包含噪音、黑煙、污水等成本。因此,這些產品的真實成本,其實包含兩項:一種是工資等,這是由廠方所支付;另一種是噪音等,這是由居民所承擔。由廠方所支付的,是私人成本(private costs);由居民所承擔的,是外部成本(external costs)。兩種成本的總和,是社會成本(social cost)。在社會成本和私人成本之間,顯然有一落差(gap)。
  庇古是19世紀英國的經濟學者,他在經典名作《福利經濟學》(The Economics of Welfare)這本書里,就想出了處理外部成本的妙方。既然工廠產生了外部成本,因此政府可以介入;以課稅的方式,讓稅負剛好等於外部成本。這麼一來,工廠除了支付私人成本之外,還要承擔外部成本;兩者的和,正好是社會成本。因此,工廠從事經濟活動的成本,能完完整整地由工廠自己承擔。這真是個好辦法,也一直為歷代的經濟學者奉為圭臬。
  事實上,不僅經濟學者接受庇古的思維,一般民衆也多半附和響應。每當社會發生不幸事件(學童營養午餐中毒、遊覽車意外傾覆),輿論總是希望政府出面處理。可是,這種幾乎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立場和想法,站得住腳嗎?
  科斯認為,未必站得住腳。他在1960年發表的論文,題目就標明挑戰庇古的想法:“社會成本的問題”(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科斯對庇古的批評,可以分成技術性質疑和本質上的臧否。在技術上,科斯認為,政府對外部成本課稅,看起來似乎解決了問題;但是,政府取得稅收,居民還是繼續承擔噪音黑煙污水。而且,政府是行動遲緩的老大哥,而不是無所不在的上帝;政府怎麼可能有能力,可以精確衡量千萬家工廠的千百種外部成本?因此,賦予政府全知全能的責任,是天方夜譚、是做夢(This is the stuff that dreams are made of.)。
  在更根本的層次上,科斯提出許多發人深省的觀察。他指出,一個行為的施與受雙方,其實互為因果。譬如,說工廠的污水影響了居民,表示工廠是因、居民是果。可是,這個現象,也可以說是居民的存在,才使污水成為問題;居民是因,工廠才是果。因此,厘清責任和判斷是非,需要仔細斟酌。
  科斯也指出,由整個社會的角度來看,在生產過程中,工廠產生噪音、黑煙、污水,其實是正常經濟活動的一部分;就像汽車在行駛時會排出廢氣,火車經過會帶來震動和聲響一樣。這些伴隨著正常活動而來的各種因素,都是體系里自然而然的一部分;因此,並沒有所謂的“外部效果”(external effect)或外部性可言。問題的關鍵,是如何界定財產權;然後,讓權益受影響的人之間,自己去協商交易,找出解決的辦法。譬如,如果火車有權一路發出震天價響的聲音,附近的居民可以搬走,或者和鐵路公司談判協商。如果居民有權不受干擾,鐵路公司就必須加裝滅音設備、或向附近民衆買得我行我素的權利。只要權利界定清楚,當事人會自己找到因應之道,沒有所謂外部或內部的問題。而且,既然當事人可以自己解決,政府也就無須出面介入。
  科斯的論點,不只指出庇古的盲點,對於思索外部性問題,也很有啟發性。在面對外部性時,不能只把註意的焦點放在片面或單向,而值得從廣泛、全面、整體的角度,作較完整的認知和評估。
  當然,科斯的思維,也有改進增益的空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以瞭望更開闊的天地。在科斯的世界里,權利的界定似乎是黑白分明、非楊即墨;可是,在真實的世界里,權利的界定,往往受到過去經驗和現有條件的限制,不能作一刀兩斷式的切割。譬如,科斯認為,或者火車有路權,或者居民有享受安寧的權利。可是,實際的情況,通常是雙方各擁有某些權利——白天火車的班次不受限制,但是深夜以後卻只能有兩班夜車。這種權利結構,本身就是雙方互動的結果,而不一定是由更高層次的權威來界定。
  還有,在科斯的世界里,污水、噪音、黑煙等,是正常經濟活動的一部分,而不是體系之外的因素;可是,在真實的世界里,經濟活動像是一場多回合的球賽;這一回合的過程和結果,會影響到下一回合的取舍。如果工廠有權排放污水,可能就沒有誘因購買過濾污水的設備;相關的廠商和產業,也可能因此而無從發展。相反,如果工廠無權排放污水,可能會安裝過濾設施,相關的產業得以發展。演化的結果,污水可能從此不再是問題,也不再是體系里必然有的一部分。
  也許,就是因為這些理由和其他的考慮,“外部性”依然是經濟學家朗朗上口的專有名詞;而在經濟學里,如何處理外部性問題,依然是經濟學者們殚精竭慮所在!

本文摘自《當法律遇上經濟學》


   當經濟學與法學相遇,會衍生出什麼樣的學問呢?熊秉元教授在說明法律經濟學旨趣的同時,回顧了法律經濟學的發展史,介紹了法律經濟學的奠基人物的基本思想。
  作者以平實、精確、有趣、深入淺出的文字,闡釋經濟行為、成本、效率等概念,建構一套嚴謹的經濟分析架構,並用於讨論契約、正義等法律問題。這些問題的提出和處理方式,顯示經濟學上的效率和司法學上的正義確有密切的關聯,及互相啟發之處。

 承諾與聲明

兄弟財經是全球歷史最悠久,信譽最好的外匯返佣代理。多年來兄弟財經兢兢業業,穩定發展,獲得了全球各地投資者的青睞與信任。歷經十餘年的積澱,打造了我們在業內良好的品牌信譽。

本文所含內容及觀點僅為一般信息,並無任何意圖被視為買賣任何貨幣或差價合約的建議或請求。文中所含內容及觀點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本文並未考 慮任何特定用戶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需求。任何引用歷史價格波動或價位水平的信息均基於我們的分析,並不表示或證明此類波動或價位水平有可能在未來 重新發生。本文所載信息之來源雖被認為可靠,但作者不保證它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作者也不對任何可能因參考本文內容及觀點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責任。

外匯和其他產品保證金交易存在高風險,不適合所有投資者。虧損可能超出您的帳戶註資。增大槓桿意味著增加風險。在決定交易外匯之前,您需仔細考慮您的財務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見、新聞、研究、分析、報價或其他信息等都僅 作與本文所含主題相關的一般類信息.

同時, 兄弟財經不提供任何投資、法律或稅務的建議。您需向合適的顧問徵詢所有關於投資、法律或稅務方面的事宜。